2009年10月13日,德钦县人民政府与德钦县望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德钦县拓展新区住宅小区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德钦县望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在德钦县城拓展新区占地60亩(后经实际测量为70.75亩)新建650套住宅小区。合同约定该工程应当在2010年4月开工,2011年6月完工。合同签订后,德钦县人民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条件,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就办理了项目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开工许可证。2010年7月9日,德钦县望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梅里花苑住宅小区的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后,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正式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后双方因工程款的纠纷问题导致梅里花苑住宅小区工程多次停工停建,并最终由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诉至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以(2013)迪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等,并同时判定由德钦县望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种款项13,208,842.00元及上述款项自2014年7月21日起至判决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止期间的利息。2015年7月28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德钦县人民政府与德钦县望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并于2015年12月2日作出了(2015)迪民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德钦县拓展新区住宅小区开发合同》及《协议书》,并由德钦县望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德钦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损失及违约金17,271,620.00元。梅里花苑项目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北部德钦县,是由德钦县望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的集住宅、商用和教育一体的综合性住宅小区。主体建筑包括21幢住宅楼,其中1#和2#住宅楼的一楼为商铺,临卡瓦格博路一侧建独立商铺,附属设施建筑包括地上车位、水泵房、配电房等。本项目主要以电和液化气为能源,项目的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建设 梅里花苑项目位于德钦县城南,作为新开发区紧临德维线,是通往维西的必经之路。距离德钦县政府约800米,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交通管理大队都在周边几佰米范围内。东北面20m为政法办公大楼,北面紧邻卡瓦格博路,隔路为荒山,直溪河在卡瓦格博路和荒山之间,西南面15m为拟建的梅里花苑二期项目,南面为一条乡间小路,隔路为荒山。 梅里花苑项目于2010年7月中旬开工,2011年9月30日全面停工至今。5栋、9栋楼房建成情况:5#楼房6层全部施工完毕 、外墙、内墙抹灰完毕,窗框安装完毕,窗扇安装7扇,电气6层全部完成预埋完成、完成部分排水管道施工;9#楼房6层主体完成、外墙未粉、内墙除楼梯内墙外均粉刷、水电管道已预埋、塑钢窗框已安。经评估鉴定,德钦望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5栋、9栋在建工程价值(土地和在建房屋)为¥评估价值为:6499200.00元(人民币陆佰肆拾玖万玖仟贰佰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