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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龙潭路22号大美·天第42栋3单元5-1、5-2号房屋(整体拍卖)

起拍价:

¥83.8万

将于10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柳州市鸿源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360780691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3.8万

保证金:

¥16.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3.8万

单价:

¥1.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7.0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附:贷款须知意向买受人如需贷款,请在该标的开拍前自行向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相关贷款流程,联系电话:0772-2873338/18577286177(黄德斌)/15289633112(邝光义),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须缴清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如未缴清,本院将视为违约并依法没收此拍卖的保证金。(本院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市鱼峰支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 sf.taobao.com/077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64.Mqlsim,户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竞买人须知竞买人: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
2、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优先购买权行使:本须知设定的优先购买权人是指在同等价格上有优先于其他竞买人买受的特定权利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期间(截止时间:网络竞价开始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7、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8、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9、标的物现状:本次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踏勘、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曾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12、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13、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4、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72-3112343

二、买受人须知买受人: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1、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结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通过银行付款方式:买受人将成交价余款通过银行支付到以下账户(户名:(2019)桂0203执1988号,开户银行:工行鱼峰支行,账号:955883210500022167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并在十五日内(凭法院财务开具的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地址:柳州市华润路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不包括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产生的一切税、费和其他异动费用。
2、办理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需按照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竞买须知》的事项办理。
3、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视为违约,买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标的物交付及过户说明:买受人付清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产权过户、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一切税、费和异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买受人能否在买受的房产上落入户籍不做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地址:柳州市华润路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8日10:00至2019年10月1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64.Mqlsim(户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张雍容、韦晓共同所有的位于广西柳州市龙潭路22号大美·天第42栋3单元5-
1、5-2号房屋(整体拍卖)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柳州市龙潭路22号大美·天第42栋3单元5-
1、5-2号房屋(整体拍卖)标的简介:1、产权状况:
(1)柳州市龙潭路22号大美·天第42栋3单元5-1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张雍容、韦晓;不动产权证号: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48号、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47号;房屋建筑面积:67.08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58.17平方米);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   (2)柳州市龙潭路22号大美·天第42栋3单元5-2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张雍容、韦晓;不动产权证号: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51号、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52号;房屋建筑面积:73.0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63.35平方米);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   2、拍卖标的位于为一栋总层数为8层混合结构的建筑物中的第5层,配套电梯、步行梯上下。空间布局为一梯两户。房屋户型现状设计为5房2厅1厨2卫。房屋入户大门为防盗门,窗户铝合金玻璃窗。房屋客厅地面铺设瓷砖,房间地面铺设木地板,内墙面刮腻子乳胶漆。房间木质门。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滑地砖,顶棚为铝扣吊顶。室内水、电、照明设施齐全。
3、该2套房屋在本公告前因装修房屋内部已打通整体使用,房屋内部结构与发证时已发生改变,拍卖成交后,若需要分割的(恢复原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分割手续,本院不负责产权分割,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房屋结构调整、改变及其造成的影响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亲自实地查看标的具体位置并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核实,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起拍价:838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次;竞买保证金:16700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含应由卖方交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尚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15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15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如未缴清,本院将视为违约并依法没收此拍卖的保证金)。

十一、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是(竞买人如需贷款,请于标的开拍前自行到相关银行咨询办理)。

十二、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网拍技术服务、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工作已委托柳州市鸿源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电话:乔先生13607806916,18172199630。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法院
监督电话:17307720226 法院
联系地址:柳州市华润路5号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柳州市龙潭路22号大美·天第42栋3单元5-
1、5-2号房屋(整体拍卖)标的简介:1、产权状况:
(1)柳州市龙潭路22号大美·天第42栋3单元5-1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张雍容、韦晓;不动产权证号: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48号、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47号;房屋建筑面积:67.08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58.17平方米);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   (2)柳州市龙潭路22号大美·天第42栋3单元5-2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张雍容、韦晓;不动产权证号: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51号、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52号;房屋建筑面积:73.0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63.35平方米);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   2、拍卖标的位于为一栋总层数为8层混合结构的建筑物中的第5层,配套电梯、步行梯上下。空间布局为一梯两户。房屋户型现状设计为5房2厅1厨2卫。房屋入户大门为防盗门,窗户铝合金玻璃窗。房屋客厅地面铺设瓷砖,房间地面铺设木地板,内墙面刮腻子乳胶漆。房间木质门。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滑地砖,顶棚为铝扣吊顶。室内水、电、照明设施齐全。
3、该2套房屋在本公告前因装修房屋内部已打通整体使用,房屋内部结构与发证时已发生改变,拍卖成交后,若需要分割的(恢复原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分割手续,本院不负责产权分割,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房屋结构调整、改变及其造成的影响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亲自实地查看标的具体位置并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核实,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拍卖标的物所涉及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含应由卖方交纳的各项税、费)和异动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价格不含税、费价格,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存在影响标的物过户或使用的所欠的税费及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承担。3、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买受人能否在买受的房产上落入户籍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是否有抵押、查封:有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否房屋是否已腾空:是是否有钥匙:是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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