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玲珑湾11幢3单元101室
将于9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杨法官:电话:0550-321602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拍卖须知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9月29日10时至2019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理处,账号:1313282209200000296),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所涉及到的物业、水电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550-32160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琅琊区法院拍卖
咨询电话:0550-3216022联系人:杨法官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金鹏.玲珑湾11幢3单元101室司法拍卖公告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29日10时至2019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评估的估价对象为坐落于滁州市黄山南路555号(金鹏.玲珑湾)11幢3单元101室的住宅用途房地产,该估价对象房地产面积为140.94㎡,土地面积为45.42㎡。
1、估价对象土地状况描述与分析四 至四面东面为住宅、西面临黄山路、南面为住宅、北面为住宅用 途住宅土地使用年期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用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通上水、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2、估价对象建筑物状况描述与分析名 称滁州市黄山南路555号(金鹏.玲珑湾)11幢3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皖(2017)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987号所有权人卢仁芳面 积140.94㎡用 途住宅层数/总层数1-2/6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层 高约为3米设施设备估价对象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卫生、照明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装饰装修估价对象为毛坯房。空间布局本次评估的估价对象为六层的第一至二层住宅用房,一层为二室二厅一厨一卫,主卧朝南,次卧朝北。二层为二室一卫一间衣帽间,主卧朝南,次卧朝北。空间布局合理建成时间建筑物建成于2017年使用及维护状况估价对象建筑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用途为住宅,设施设备完好。土地实物状况分析综上所述,估价对象四至界限清晰,用途符合规划且为最佳用途,土地形状规则便于利用,地形为平原地,地势较平坦,实际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有一定的增值作用。
(三)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土地权益状况描述土地所有权状况估价对象所占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状况估价对象土地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他项权利设立情况无土地使用管制住宅用途其他特殊情况等无建筑物权益状况描述房屋所有权状况房屋所有权为卢仁芳所有他项权利设立情况无出租或占用情况无其他特殊情况等无权益状况分析估价对象领有皖(2017)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987号号《不动产权证证》,权属合法,各项权利因素完整,可以在房地产市场上自由交易,无特殊限制,对估价对象价值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起拍价:1211400元,竞买保证金12114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理处,账号:131328220920000029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请见评估报告。琅琊区法院拍卖
咨询电话:0550-3216022联系人:杨法官
监督电话:0550-3216059。本院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欧阳修大道109号);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