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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兴化市英武路9幢第二层(含装修、在用低值易耗品、电子设备及构筑物)

起拍价:

¥112.581万

将于10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手机执行局网拍、座机承办法官张法官:电话1:15189968966电话2:0523-8332952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60.83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12.581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79.8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2日10时至2019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兴化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23/02——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兴化市英武路9幢第二层(含装修、在用低值易耗品、电子设备及构筑物)。房屋所有权证号:XH010408号、XH010408-1号;建筑面积:279.82㎡;结构:混合结构;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证号:兴国用(2001)第00018号;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在用低值易耗品、电子设备包括床、玻璃橱柜、冰箱等(详见附件中的明细表)。构筑物包括水泥棚、铝合金窗、不锈钢雨棚。本次拍卖以先前评估报告为基准,合议庭确定房地产市场价为157.64万元,在用低值易耗品、电子设备及构筑物评估价为3.19万元,合计160.83万元。不含底层公共通道,买受人需保留他人的通行相邻权。

四、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 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法院按“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存在其上的权利瑕疵亦由买受人承受(即可能存在无法领证、被认定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以便法院后台录入,成交后直接公示买受人信息。如委 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淘宝网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十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 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 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10月23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南亭支行,账号:32001766149059866666 ),并在2019年10月28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江苏省兴化市兴化大道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超出保证金的部分,仍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的费用除过户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外其余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竞买前须自行了解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 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 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2019年9月6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2日10时至2019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兴化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23/02——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兴化市英武路9幢第二层(含装修、在用低值易耗品、电子设备及构筑物)。房屋所有权证号:XH010408号、XH010408-1号;建筑面积:279.82㎡;结构:混合结构;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证号:兴国用(2001)第00018号;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在用低值易耗品、电子设备包括床、玻璃橱柜、冰箱等(详见附件中的明细表)。构筑物包括水泥棚、铝合金窗、不锈钢雨棚。本次拍卖以先前评估报告为基准,合议庭确定房地产市场价为157.64万元,在用低值易耗品、电子设备及构筑物评估价为3.19万元,合计160.83万元。不含底层公共通道,买受人需保留他人的通行相邻权。起拍价:112.581万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时间内),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申请执行人申请不交或少交保证金的,须在拍/变卖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执行局网拍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五、拍卖成交后,将由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以便法院后台录入,成交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将直接公示买受人信息。

七、本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淘宝网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十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十、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对竞拍人数不设限制,一人应买即可 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十一、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超出保证金的部分,仍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三、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意向竞买人竞买前须自行了解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费用除过户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外其余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0月2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南亭支行,账号:3200176614905986666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夫人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 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事宜
咨询电话:15189968966(手机:执行局网拍组)看样及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23-83329529(座机
1、承办法官张法官),如承办法官因办案不在办公室,请向同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明意图,以便登记记录,由承办法官安排看样或答复。
监督电话:0523-12368   
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兴化大道8号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2019年9月6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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