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荔波县玉屏街道苗圃路11号房产的公 告(第二次)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2019年9月1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在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址http://sf.taobao.com/0854/10?qq-pf-to=pcqq.temporaryc2c)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位于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苗圃路11号房产,总建筑面积 777.31平方米。
2、该房屋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有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效结果及成交价格。为免争议,建议先到实地看实况。不到实地查看的,视为无异议。起拍价:231万元(评估价:383.37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荔波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荔波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到实地看房或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房。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案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本案标的物有出租,但租赁人未主张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网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9月2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荔波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25528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854-8622896、18008542788(全法官), 监督电话8622888
联系地址:荔波县玉屏镇环城西路。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