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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超所有的位于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中沙大道舞阳壹号一栋2单元23/24层房屋两套

起拍价:

¥128.63万

将于9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施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龙胜斌:手机:1800855843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8.63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28.63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34.3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施秉县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施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22日10时至2019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施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C9E243E4B7076A7AE05DB0E1E9A41581,户名:施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拍卖公告为准)。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2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变卖成交条件:1人出价即可。拍卖成交后,如属法律事由本院不能交付的(已事先声明的除外),买受人不得要求赔偿,本院将通知买受人办理全额退款手续。

十、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施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521000103012017003452-2623),并在付清款项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施秉县人民法院(地址: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中沙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标的物符合办理变更登记条件的,买受人在取得本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接收拍卖标的物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55-422758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0855-4227582 施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施 秉 县 人 民 法 院关于罗超所有的位于施秉县城关镇中沙大道房屋拍卖公告贵州省施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22日10时至2019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施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C9E243E4B7076A7AE05DB0E1E9A41581,户名:施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中沙大道舞阳壹号一单元23、24层房屋两套。起拍价:12863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21日(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也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联系电话:1800855843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贵州省施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521000103012017003452-26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5-4227582,
联系地址:施秉县人民法院。施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咨询电话:0855-4227582

标的详情

评估对象1位于施秉县城关镇中沙大道,产权证号:Y201400750,房屋编号2014000931,房号2-23-4,建筑面积135.12平方米,评估对象2位于施秉县城关镇中沙大道产权证号:Y201400776,房屋编号2014000938,房号为2-24-4,建筑面积99.25平方米,两套房屋玄关位置已经打通上下共计面积234.37平方米。距离施秉县人民政府约0.6KM,东临房屋,南至杉木河路,西至舞阳澜泊湾,北至中沙路,公交路线有经过。距离施秉县社会客车站约1KM,距离火车站约17KM,无交通管制,设有地面停车场,小区旁有舞阳河经过,自然景观较好,噪音较小,常年空气质量好,区内五通,基础设施完善,保证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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