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雅安拍卖房 > 天全拍卖房 >位于天全县城厢镇向阳大道86号3栋1单元1层1号住房

位于天全县城厢镇向阳大道86号3栋1单元1层1号住房

起拍价:

¥43.227万

将于9月7日08: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天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彦东:电话1:18227577096电话2:0835-722710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8.03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43.22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3.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于2019年9月7日08:00至2019年11月6日08:00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5,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天全县向阳大道86号3栋1单元1层1号[房产证号:天房权证监证字第0002390号(天房权证监证字第0002391号)]住房。变卖价为人民币432270.00元,保证金:50000.00元,竞拍加价幅度:5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第(三)项规定的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24日08:00起至2019年11月6日08:00止(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变卖期为60天(自2019年9月7日08:00起至2019年11月6日08:00止),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432270.0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含隐性)保证。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管理部门及涉及收费单位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全支行;账号:2319619129219518916)。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看样电话:0835-7227104,
监督电话:0835-7227122,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变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于2019年9月7日08:00至2019年11月6日08:00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5,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天全县向阳大道86号3栋1单元1层1号[房产证号:天房权证监证字第0002390号(天房权证监证字第0002391号)]住房。变卖价为人民币432270.00元,保证金:50000.00元,竞拍加价幅度:5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第(三)项规定的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24日08:00起至2019年11月6日08:00止(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变卖期为60天(自2019年9月7日08:00起至2019年11月6日08:00止),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432270.0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含隐性)保证。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管理部门及涉及收费单位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全支行;账号:2319619129219518916)。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看样电话:0835-7227104,
监督电话:0835-7227122,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位于天全县城厢镇向阳大道86号3栋1单元1层1号住房

上一条: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正和盛世华庭2(B)幢2单元15层1501号住房

下一条: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西郊金鑫花园2期7号1栋1单元2层2号住房一套及电器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