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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县工业物流园区面积33824.67平方米土地一宗

起拍价:

¥505.7472万

将于9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法官:电话:0933-869960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03.12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05.7472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33824.6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6日10时至2019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3/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71.YVw3cf,户名: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第二次)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工业物流园区,规划土地面积为33824.67平方米(约合50.74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宗地东至朝阳街,南至政通路,西至丽景街,北至道路。评估价9031200元,起拍价5057472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特别提示:拍卖土地所有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概不负责。本拍卖公告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七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2019年9月1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咨询。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政府职能部门确认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有误差,法院概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品权属变更办理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地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竟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与本次拍卖活动(拍卖人)无关。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七、与本次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9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较高,故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也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竞拍公告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6日10时至2019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3/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71.YVw3cf,户名: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工业物流园区,规划土地面积为33824.67平方米(约合50.74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宗地东至朝阳街,南至政通路,西至丽景街,北至道路。评估价9031200元,起拍价5057472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特别提示:拍卖土地所有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概不负责。本拍卖公告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竞价时间:2019年9月16日10时至2019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七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2019年9月1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咨询。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政府职能部门确认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有误差,法院概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品权属变更办理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地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竟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与本次拍卖活动(拍卖人)无关。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七、与本次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9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较高,故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也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拍卖标的的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2724060104000216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甘肃平凉新区广场支行),并在缴纳尾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3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交付手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特别提醒: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拍品
咨询电话:0933-8699601
举报监督电话:0933-869969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标的详情

权利人:宁夏海原县正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该宗土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工业物流园区,规划土地面积为33824.67平方米(约合50.74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宗地东至朝阳街,南至政通路,西至丽景街,北至道路。权利类型及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面积:33824.67平方米使用期限:城镇住宅用地2010年8月11日起 2080年8月10日止;         商服用地 2010年8月11日起 2050年8月10日止。产权证号:宁(2018)海原县不动产权第000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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