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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府雅苑的在建项目与涉及的综合用地

起拍价:

¥3979.09万

将于9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陈荣:手机:1887503178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79.09万

保证金:

¥397.909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3979.09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977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受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将于2019年9月19日10时至2019年9月20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3,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破产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顺荣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865162。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相关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破产清算管理人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8、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9、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账号:1125000000118870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破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市顺荣科技有限公司4008865162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
监督电话:023-64386558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151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经报请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同意,受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委托,于2019年9月19日10时至2019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破产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3),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标的: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路镇火炬三社建新文西片区 C1-1/01 地块(学府雅苑)在建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 9774平方米(该面积包括重庆北碚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2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总建筑面积指标为24319.42 平方米(地上/地下:19664.58平方米/4654.84 平方米;其中居住 18507.6 平方米;配套用房 176.28 平方米,公建商业 861.27 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 4654.84平方米,架空 119.43 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地上/地下):18F/-1F,最大建筑高度 54m,主要结构型式剪力墙结构(1#、2#住宅)、框架结构(3#门岗亭、4#地下车库)。综合规划指标:容积率 2.0,建筑密度 16.63%,绿地率 30.29%,停车位 111 个(其中地上 2 个,地下 109个)。估价对象占用地块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 7274 平方米,共有使用权面积 7274 平方米;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84 年 6 月19 日;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剩余年限约为 65.59 年;商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 年 6 月 19 日。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剩余年限约为 35.59 年。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利用现状为在建工程,评估设定用途为住宅及商业用地;房地籍号:DZ0270040073000;“学府雅苑”项目位于大足区双桥火炬路一号。重庆市北碚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位于重庆市双桥区双龙西路的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00 平方米)。据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显示,估价对象占用地块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 25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52 年 6 月 27 日;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剩余年限约为 33.61 年。证载土地 用途为综合(商住),利用现状为商住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商住用地。周边楼盘有花港新城、麓湖花园、和鸿·观岳山等。附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有:学校教育设施(双桥中学、双路镇小学等)、医疗卫生配套(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等)、餐饮娱乐设施(广满酒店、新城家宴馆等)、金融邮电设施(中国工商银行、重庆银行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佰分佰家具、万品超市等),生活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备程度较好;环境条件:周边住宅聚集度一般,区域空气质量、卫生条件较好。交通便捷程度:距离双桥中学站约 50 米,有大足 206 路、双桥 408 路、公交线路途经,对内交通一般。区域内车流量一般,人流量一般,住宅区一般,商业网点数量一般,商业氛围一般。该项目建设情况及现状如下(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序号名称类型建筑面积总楼层现状11 号楼住宅及商业10959.417 层主体完成,砌体基本完成,于 2015 年 12月 30 日取得预售许可,现已过期22 号楼住宅8573.218层主体完成,砌体基本完成3配套建筑岗亭12.551层未建设4配套建筑车库4654.841层车库顶板未施工学府雅苑目前取得的工程相关证件如下表:资料名称证号项 目名 称记载备注土地证【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路镇火炬三社建新文西片区(C1-1/01号地块)】210 房地证 2014 字第 11969号学府雅苑土地面7274 ㎡;出让;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 2084 年 06月 19 日;该宗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R2/B
1)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4073 公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 0.1746 公顷,土地使用年限:70 年(2014-06 至2084-06-19),其他商服用地面积 0.1455 公顷,土地使用年限 40 年2014-06-20至2054-06-19),约定建筑面积为 14548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2 不低于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 500111201400017 号学府雅苑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路镇火炬三社建新文西片区(C1-1/01号地块)用地面积 9774 平方米,建设规模 19548.00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500111201500005 号学府雅苑24139.42 平方米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00111201506090101学府雅苑一期24319.42 平方米施工单位重庆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格 1800 万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过期)大足区国土房管(2015)预字第(SQ013)号项目1幢9874.92 平方米17 层住宅 24 套大足区国土房管(2015)预字第(SQ013)号项目1幢885.29平方米1 层商业 15 套 由于资金链断裂,上述工程已在 2016 年 7 月停工。   评估价:3979.09万元(其中210房地证2014字第11969号7274平方米  3619.09万元,109房地证2011字第03109号2500平方米 360万元)起拍价:3979.09万元,保证金:397.909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及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破产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管理人已委托重庆市顺荣科技有限公司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顺荣科技有限公司安排);看样预约:重庆市顺荣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865162  

四、拍卖竞价规则: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已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五、拍卖保证金、价款支付、拍卖服务费用支付:
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淘宝网拍客服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账户,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办理以下手续:
(1)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 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破产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缴入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开户单位: 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账号:11250000001188706 ),以到账时间为准。
(2)拍卖成交3日内,买受人须向重庆市顺荣科技有限公司按成交价的2‰支付拍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上限为10万元,此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报请人民法院决定后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1.郑重声明: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仅向管理人提供网拍平台,其他事项均由管理人依法行使并承担相应责任。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重庆市顺荣科技有限公司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七、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市顺荣科技有限公司4008865162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
监督电话:023-64386558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151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文汇居委燕子坪86号房产

下一条:位于临猗县城梦苑路桃花源小区3号小院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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