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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土地的承包权及该承包土地上的建筑附属物

起拍价:

¥42.9126万

将于9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温宿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孙先生(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13999243330电话2:0991-45047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4.1825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42.912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9.5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竞 买 须 知 温宿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5日10时至2019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997/09,户名:温宿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10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标的: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土地的承包权及该承包土地上的建筑附属物。土地位于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4队,承包土地面积为65.35亩,实际面积为45.75亩。主要种植红枣和核桃,红枣和核桃套种面积为19.61亩,5年生核桃为13.07亩,6-12年生核桃为13.07亩,土地上住宅面积为89.54平方米,砖围墙长度为55.35米,院内有彩钢棚、水泥地坪,周边有围栏、水房、水井及猪圈等。以上数据参考阿克苏地区久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阿久衡价评字(2019)010号价格评估报告书。                                                                                  

六、本次变卖标的物瑕疵:据初步查勘,土地现剩余约35年承包经营权,至2054年3月1日止。本次变卖包含国有土地承包权及该国有土地上附着的房产和地上附着物。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土地属于法院查封财产,但未进行扣押,故该标的变动不可控,待成交后以实际现状移交。可能存在的水、电欠费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按证载面积进行变卖,按现状进行交付。

七、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明文件等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品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5天内缴入法院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及尾款缴纳凭证原件至本院领取缴款收据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变卖成交后,在相关时间内如万一遇有拍品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本院按原交款数额如数退还竞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变卖款退还后本次变卖终结,拍品本院决定是否另行处置。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三、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十六、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七、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九、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二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二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十二、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二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7-4530162法院地址:温宿县托乎拉路242号变卖辅助机构: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先生、薛先生(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999243330、13899996673、0991-4504788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     温宿县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

变卖公告

变 卖 公 告 温宿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5日10时至2019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997/09,户名:温宿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土地的承包权及该承包土地上的建筑附属物。土地位于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4队,承包土地面积为65.35亩,实际面积为45.75亩。主要种植红枣和核桃,红枣和核桃套种面积为19.61亩,5年生核桃为13.07亩,6-12年生核桃为13.07亩,土地上住宅面积为89.54平方米,砖围墙长度为55.35米,院内有彩钢棚、水泥地坪,周边有围栏、水房、水井及猪圈等。整体变卖,总评估价:541825元,变卖价:不低于429126元,保证金:429126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时间:2019年9月5日10时至2019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辅机构与本院联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29126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429126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429126元将不计息退还。

五、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特别提醒:据初步查勘,土地现剩余约35年承包经营权,至2054年3月1日止。本次变卖包含国有土地承包权及该国有土地上附着的房产和地上附着物。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土地属于法院查封财产,但未进行扣押,故该标的变动不可控,待成交后以实际现状移交。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入法院账户。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7-4530162法院地址:温宿县托乎拉路242号变卖辅助机构: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先生、薛先生(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999243330、13899996673、0991-4504788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 温宿县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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