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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渔歌海韵A栋A1单元1003号房产

起拍价:

¥80.4万

将于9月1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孙自辉:手机:1513751719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5.613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0.4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6.4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0.4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日 10时至 2019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c4EW5h&user_id=2014980886,户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该房产竞拍应符合海南省三亚市的购房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后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8月29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在2019年9月9日17 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额(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新城区支行,账号:9558831707003522110。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地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地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要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5-286223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5-2862787,15137517191(孙法官)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渔歌海韵A栋A1单元1003号房产的公告(二拍)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日 10时至 2019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c4EW5h&user_id=2014980886,户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渔歌海韵A栋A1单元1003号房产。拍卖对象基本信息(摘自房地产司法鉴定报告)
1、估价对象所处的地理位置对象所在的渔歌海韵小区位于三亚市红沙社区榆亚路南侧,北距榆亚路约 250 米,东距人民街西段约80 米,南距榆林湾红沙码头约400 米,小区用地形状近似三角形,具体四至为:东、南至红沙村民宅;西至约10 宽道路,与半岛蓝湾小区相对;北至约10 宽道路,与金色年华小区相对。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为三亚市城东的榆林港港区,位于红沙社区的老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社会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利,地理位置较优越。
2、估价对象的规模及用途状况估价对象所在的渔歌海韵小区为城中村经规划整理用地后建设的一个小型封闭式住宅区,由三栋建筑物组成,其中A 栋楼高17 层,B、C 栋楼高13层,每栋楼均分设两个单元,地下1 层做停车场使用。小区配套有景观绿化树、架空休闲场地、健身器材及游泳池。估价对象所在的A 栋为商住楼,楼高为地下1 层、地上17 层,其中第1-3层为商业裙楼,第4 层为架空层,第5-17 层为住宅,住宅部分设A1、A2两个单元,标准层每单元每层两梯六户。估价对象为位于A1单元第10 层的1003 号房,建筑面积为60.42 平方米,内部平面布局为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设计与实际用途均为住宅。
3、估价对象的产权状况3.1、房屋所有权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预售备案登记查询单》的内容,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吴帅,房屋建筑面积为60.42 平方米,于2013年6 月18 日办理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合同备案编号为20131102200104,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3.2、土地使用权状况由于估价委托人未能提供估价对象房屋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资料,因此,无法确定估价对象房屋所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权属等情况,但根据房地合一原则,估价对象房屋所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同属于吴帅。 二拍在一拍流拍价1004905元的基础上降价20%评估价:1256132元,起拍价:804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参与该房产竞拍应符合海南省三亚市的购房条件。如参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后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19日9时至2019年8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调查情况表显示无钥匙或不明的,无法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8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劝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7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在2019年9月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新城区支行,账号:95588317070035221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375-2862230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0375-2862787,15137517191(孙法官)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法院: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孙法官      
联系电话:0375-2862787,15137517197(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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