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26日10时起至2019年8月27日10时止在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sf.taobao.com---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f.taobao.com/court-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1幢3单元0302号住宅房。起拍价:1130249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该房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网络询价,询价结果平均值为1130249元。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1号楼竣工于2010年,钢混结构,该楼共20层,拍卖房屋位于3层。房屋为复式住宅,建筑面积147.90㎡,套内面积123.12㎡。屋内精装修,水、电、天然气、暖气等基本设施齐全。该房屋抵押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二、咨询、看样时间方式:自2019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我院联系(0917-3851081)商定时间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不设延时出价功能。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1130249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后期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买受人自行与物管部门联系办理,本院不与协调。
七、对该房产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2019年8月23日前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立案申请。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抵押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100000元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100000元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三日内缴纳。户 名: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金台支行。账 号:2603 0259 2920 0112 140。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本次拍卖公告。
举报监督电话:0917-3851026
法院咨询电话:0917-3851081、1879173865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