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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海华庭】24#1504房

起拍价:

¥38.595万

将于8月5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云小娃:电话1:13807568398电话2:0898-667238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3.6041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8.595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1.4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二拍)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8月5日10时至2019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8月1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886),并在2019年8月20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买受人承担。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807568398法院
监督电话:0898-66723850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竞拍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地坡岭东侧“逸海华庭”房产的公告 (二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5日10时至2019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海南博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地坡岭东侧的“逸海华庭”项目中的1号楼一单元703房、13号楼1203房、14号楼102房、204房、505房、18号楼1301房、22号楼303房、23号楼501房、502房、24号楼1302房、1501房、1504房、1702房、25号楼806房、904房、1004房、1602房共计17套房产。1号楼一单元703房起拍价为275513元;13号楼1203房起拍价为535996元;14号楼102房起拍价为336442元;14号楼204房起拍价为271739元;14号楼505房起拍价为265557元;18号楼1301房起拍价为339344元;22号楼303房起拍价为351144元;23号楼501房起拍价为336089元、23号楼502房起拍价为339989元;24号楼1302房起拍价为544407元、24号楼1501房起拍价为407468元、24号楼1504房起拍价为385950元、24号楼1702房起拍价为544407元;25号楼806房起拍价为286052元、25号楼904房起拍价为290365元、25号楼1004房起拍价为291787元、25号楼1602房起拍价为373010元。网络司法拍卖的加价幅度为2500元、保证金为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实地查勘。看样联系电话(请提前联系):云女士13807568398(请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统一看房)。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5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8月6日10时止前于淘宝网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8月13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款用途中注明缴款人、网拍竞买人、“拍卖余款、(2016)琼01执441号”等信息。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88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林警官13876552597法院
监督电话:0898-6672385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位于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 地坡岭东侧无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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