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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二东路东侧龙城天地二期3号地7号楼203房

起拍价:

¥31.3992万

将于8月7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詹法官:电话:0898-6670623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249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1.3992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8月7日10时起至2019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8月15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2960),并在2019年8月22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898-66706231    法院
监督电话:0898-66758921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竞拍公告

根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
8)琼01执恢1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19年8月7日10时至2019年8月8日10时止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刘荣和名下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二东路东侧龙城天地二期3号地1号楼1-104、1-105号房及7号楼7-203、205、206、303、305、306、401、402、403、405、406、501、502、503、505、601、603、605、606、701、703、705、706、801、805、901、903、905、906、1001、1002、1003、1005、1006房共计36套房产:
(一)1号楼1-104号房产,评估价1658791元,起拍价1327032元,保证金170000元;
(二)1号楼1-105号房产,评估价1533043元,起拍价1226434元,保证金160000元;
(三)7号楼7-203号房产,评估价392490元,起拍价313992元,保证金40000元;
(四)7号楼7-205号房产,评估价447649元,起拍价358119元,保证金50000元;
(五)7号楼7-206号房产,评估价283605元,起拍价226884元,保证金30000元;
(六)7号楼7-303号房产,评估价396976元,起拍价317580元,保证金40000元;
(七)7号楼7-305号房产,评估价451565元,起拍价361252元,保证金50000元;
(八)7号楼7-306号房产,评估价286846元,起拍价229476元,保证金30000元;
(九)7号楼7-401号房产,评估价324992元,起拍价259993元,保证金40000元;
(十)7号楼7-402号房产,评估价257323元,起拍价205858元,保证金30000元;(十一)7号楼7-403号房产,评估价401461元,起拍价321168元,保证金40000元;(十二)7号楼7-405号房产,评估价447279元,起拍价357823元,保证金50000元;(十三)7号楼7-406号房产,评估价305370元,起拍价244296元,保证金30000元;(十四)7号楼7-501号房产,评估价343859元,起拍价275087元,保证金40000元;(十五)7号楼7-502号房产,评估价265278元,起拍价212222元,保证金30000元;(十六)7号楼7-503号房产,评估价404825元,起拍价323860元,保证金40000元;(十七)7号楼7-505号房产,评估价471310元,起拍价377048元,保证金50000元;(十八)7号楼7-601号房产,评估价346741元,起拍价277392元,保证金40000元;(十九)7号楼7-603号房产,评估价409311元,起拍价327448元,保证金40000元;(二十)7号楼7-605号房产,评估价482083元,起拍价385666元,保证金50000元;(二十一)7号楼7-606号房产,评估价298190元,起拍价238552元,保证金30000元;(二十二)7号楼7-701号房产,评估价350583元,起拍价280466元,保证金40000元;(二十三)7号楼7-703号房产,评估价412675元,起拍价330140元,保证金40000元;(二十四)7号楼7-705号房产,评估价486123元,起拍价388898元,保证金50000元;(二十五)7号楼7-706号房产,评估价301432元,起拍价241145元,保证金30000元;(二十六)7号楼7-801号房产,评估价353464元,起拍价282771元,保证金40000元;(二十七)7号楼7-805号房产,评估价491509元,起拍价393207元,保证金50000元;(二十八)7号楼7-901号房产,评估价357306元,起拍价285844元,保证金40000元;(二十九)7号楼7-903号房产,评估价420525元,起拍价336420元,保证金40000元;(三十)7号楼7-905号房产,评估价495549元,起拍价396439元,保证金50000元;(三十一)7号楼7-906号房产,评估价303863元,起拍价243090元,保证金30000元;(三十二)7号楼7-1001号房产,评估价341333元,起拍价273066元,保证金40000元;(三十三)7号楼7-1002号房产,评估价257387元,起拍价205909元,保证金30000元;(三十四)7号楼7-1003号房产,评估价417161元,起拍价333728元,保证金40000元;(三十五)7号楼7-1005号房产,评估价476362元,起拍价381089元,保证金50000元;(三十六)7号楼7-1006号房产,评估价287017元,起拍价229613元,保证金30000元。上述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号为:[2001]屯房预字(18)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现场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8月7日10:00时前于淘宝网缴纳竞买保证金。    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2960)    特别说明:
(1)上述标的按现状净价拍卖,标的未办理房产证,也未办理竣工验收,只有预售许可证;
(2)拍卖成交后,本院做出执行裁定书确认房产归属,向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备案登记变更。如该房产今后具备办证条件,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3)标的物所欠物业、水、电、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本次拍卖标的在屯昌县内,依照通知规定,非海南户籍居民购买的需符合下列条件: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违反上述规定竞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1号楼1-104、1-105号房系商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咨询电话:0898-66706231    法院
监督电话:0898-6675892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标的详情

鉴定对象中的34套住宅均位于7号楼,分布在2-10层。小区内进行了部分绿化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小区内住宅楼维护保养较差。小区内住宅楼多年停工,部分区域进行了地面硬化和绿化,该楼分为两个单元,东侧单元为
1、
2、3号房,西侧单元为
5、6号房,室内均为毛坯,每个单元设计有1部电梯,水电设施、楼梯扶手和电梯尚未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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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表

上一条: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二东路东侧龙城天地二期3号地7号楼1001房

下一条: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二东路东侧龙城天地二期3号地7号楼205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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