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临沧拍卖房 > 耿马拍卖房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地产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地产

起拍价:

¥270.6574万

将于7月31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女士:手机:1533162366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70.6574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70.657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634.7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31日10时至2019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83/05,户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耿国用(2014)2-31号,使用面积为665.48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47年7月11日;房屋所有权证号:耿房权证(2014)字第00011316号,建筑面积634.75平方米) 。该房地产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屋所在层数:1-3,总层数:3;规划用途:商住楼。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基础。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8月8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号(户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耿马支行,账号:5305 0177 6141 0000 0198),并在2019年8月9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前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环二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的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迟延办理过户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对标的物能否过户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标的物系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所查封的财产,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暂缓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83-61258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988325591/15331623665(王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

竞拍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地产第一次拍卖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31日10时至2019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83/05,户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耿国用(2014)2-31号,使用面积为665.48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47年7月11日;房屋所有权证号:耿房权证(2014)字第00011316号,建筑面积634.75平方米) 。该房地产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屋所在层数:1-3,总层数:3;规划用途:商住楼。起拍价:2706574.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7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查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注意事项: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租赁效力以法律规定为准,竞买人需向被执行人了解、协商本次拍卖房产所涉及的租金、租金收取等情况,本院不承担协商不能造成的后果。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张莎莎。根据房屋承租人张莎莎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张莎莎为该房屋承租人,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止。
2、以上优先购买权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8月8日前缴纳,余款仅支持银行付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耿马支行,账号:5305 0177 6141 0000 0198)注意:请各位竞买人切勿通过支付宝支付余款,否则自行承担因余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的责任。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举报监督电话:0883-61262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988325591/15331623665(王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标的详情

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耿国用(2014)2-31号,使用面积为665.48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47年7月11日;房屋所有权证号:耿房权证(2014)字第00011316号,建筑面积634.75平方米) 。该房地产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房屋所在层数:1-3,总层数:3;规划用途:商住楼。

评论

发 表

上一条:何三一、陈金波位于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大道74号房地产

下一条:昆明市三世街89号金碧辉煌大厦2单元602号住宅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