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4699.744万元 保证金:469.97万元 增价幅度:235000元(或整倍数)。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所涉房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该标的物所处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已办理抵押,部分房屋被江口县人民法院查封,具体几套不清楚。标的物名称: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住宅用房; 具体地址: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面积:22666.3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估价对象的界定估价对象为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3.4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0.66平方米,住宅用房评估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532.7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成套住宅。具体状况如下:车库用房、住宅用房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其均为毛坯房;综合楼用房、商业用房部分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综合楼用房部分作办公用房使用、部分为毛坯房;商业用房部分作售楼部使用,部分为毛坯房。权益状况根据【选字第52000020131748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其项目拟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地字第52000020142423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其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092平方米;根据【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168.38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商住,终止日期2055年12月26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铜仁市先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合同》、《涉案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确定估价对象成交价为人民币1200万元,宗地面积为17880.5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055年12月;根据《总平面布置图》、《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口县艳欧铭都项目修建性详 细规划方案的批复》,确定估价对象总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142909.24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41641.08平方米,容积率为3.49,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根据【建字第52000020140329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建筑规模为31215.53平方米;根据【编号5222222013122601064,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定建设单位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口分公司,施工单位为江口县建筑建材公司,监理单位为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定江口艳欧铭都1号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1150.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303.5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为6847.1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艳欧铭都评估表》确定本次评估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估价对象情况分析估价对象位于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其所在项目北面临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在地块总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在建工程1,2,3号楼目前结构施工已完工,主体结构已完工,部分已正常使用,根据现场查看及综合估价对象实际情况,设定估价对象1,2,3号楼完工程度均为90%。南面临道路,西面临环城西路,东面临未改造居民区,其所在区域周围有学校(江口县第一小学、江口县民族中学),医院(江口县人民医院),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超市(大润发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交通便捷程度较好。该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条件较好,自然环境状况及人文环境状况一般。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所涉房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该标的物所处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已办理抵押,部分房屋被江口县人民法院查封,具体几套不清楚。标的物名称: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住宅用房; 具体地址: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面积:22666.3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1.估价对象的界定估价对象为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3.4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0.66平方米,住宅用房评估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532.7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成套住宅。具体状况如下:车库用房、住宅用房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其均为毛坯房;综合楼用房、商业用房部分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综合楼用房部分作办公用房使用、部分为毛坯房;商业用房部分作售楼部使用,部分为毛坯房。1.权益状况根据【选字第52000020131748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其项目拟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地字第52000020142423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其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092平方米;根据【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168.38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商住,终止日期2055年12月26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铜仁市先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合同》、《涉案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确定估价对象成交价为人民币1200万元,宗地面积为17880.5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055年12月;根据《总平面布置图》、《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口县艳欧铭都项目修建性详 细规划方案的批复》,确定估价对象总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142909.24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41641.08平方米,容积率为3.49,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根据【建字第52000020140329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建筑规模为31215.53平方米;根据【编号5222222013122601064,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定建设单位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口分公司,施工单位为江口县建筑建材公司,监理单位为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定江口艳欧铭都1号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1150.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303.5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为6847.1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艳欧铭都评估表》确定本次评估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2.估价对象情况分析估价对象位于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其所在项目北面临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在地块总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在建工程1,2,3号楼目前结构施工已完工,主体结构已完工,部分已正常使用,根据现场查看及综合估价对象实际情况,设定估价对象1,2,3号楼完工程度均为90%。南面临道路,西面临环城西路,东面临未改造居民区,其所在区域周围有学校(江口县第一小学、江口县民族中学),医院(江口县人民医院),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超市(大润发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交通便捷程度较好。该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条件较好,自然环境状况及人文环境状况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