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十堰拍卖房 > 茅箭拍卖房 >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江苏路8号6幢2-(11-12)-2的房产

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江苏路8号6幢2-(11-12)-2的房产

起拍价:

¥117万

将于6月30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经理:电话1:15102724302电话2:027-6788561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2.21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17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14.3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6月30日10时至2019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
(1)拍卖标的权利状况: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江苏路8号6幢2-(11-12)-2的房产(房产证号:茅箭区字第20100750号,建筑面积:214.36㎡,土地使用证号:(2007)第特0002275号,房屋性质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2年7月31日)。本拍卖标的物已被本院查封正在执行中。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
(3)租赁情况:有占有使用。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房屋结构与登记备案图纸不符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律途径处理,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19年7月11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行江汉支行,账号:421869232018150083972),并在2019年7月26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有关房屋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欠费均均由竞买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7-6568633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王经理:15102724302座机:027-6788561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6月14日

竞拍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30日10时至2019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江苏路8号6幢2-(11-12)-2的房产(房产证号:茅箭区字第20100750号,建筑面积:214.36㎡,土地使用证号:(2007)第特0002275号,房屋性质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2年7月31日)。评估总价:182.21万元,起拍价:117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水、电等设施齐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律途径处理,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7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行江汉支行,账号:4218692320181500839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北中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为中信房评字(2018)SC第050401号的估价报告书。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王经理:15102724302座机:027-67885619法院
监督电话:027-6568633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网    址: http://whzy.hbfy.gov.cn/淘宝技术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4日

标的详情



一、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中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为中信房评字(2018)SC第050401号的评估报告书)
相关附件:

SC050401朱麒霖.pdf

评论

发 表

上一条: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滨湖路6号(山水龙城小区)的一宗住宅房地产

下一条:十堰市白浪街办白浪中路47号3幢2-1-2号住宅房地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