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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金港2-5-6号房屋

起拍价:

¥31.5372万

将于7月6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金沙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聂警官:手机:1808570447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1.5372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1.537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432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2.5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的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买受人的范围仅限于本村集体成员购买且相关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买受人因本次竞拍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由相关不动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下发买受人。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6.6至2019.7.5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买受人因本次竞拍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相关不动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下发买受人。如若今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7月1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44940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债务等。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贵州宏黔资产评估事务所宏黔评报字(2019)第29号《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委托的“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32套房屋”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报告。
咨询电话:18085704474(聂警官)           18008572519 (马法官)
联系地址: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金沙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川嘉鼎盛金港房屋的公告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6日上午10时至2019年7月7日下午18时(延时的除外,其中公告期自2019.6.6至2019.7.5日)在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57/02),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2-5-6号房屋。标的物介绍: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为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32套房屋。评估对象具体如下表:               “川嘉鼎盛金港”32套住宅用房价格评估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序号房屋编号户 型面积(㎡)评估单价(元/㎡)评估价值(元)评估价值  (万元)备 注22-5-6#692.553408 315372 31.542幢(一)评估对象权属状况本次评估对象为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32套房屋,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执行裁定书及相关资料,确定其权属为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条件所限,评估人员难以从委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核实估价对象的产权情况,本次评估,假定评估委托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和陈述的情况是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争议或潜在争议,在此以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确定本次评估范围。
(二)估价对象基本情况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我所评估人员的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验,本次评估对象为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32套房屋,委估房屋所属楼盘为“川嘉鼎盛金港”,该楼盘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开发有商住一体的综合性楼盘,该楼盘共有7幢住宅楼,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场,1-3层规划为商业用房,4-28层为住宅用房,委估房屋具体实物状况见下表:项目名称川嘉鼎盛金港位 置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四 至东临街道、西临东环路、南临幸福路、北临道路用 途住宅楼 层楼层为29层,其中-1层为地下停车场,1-3层为商业用途、4-28层为住宅用途现状评估对象所在建筑已经建设完成,由于该小区消防未通过验收暂时未办理产权分割手续评估对象评估对象房号2-5-6房屋空间布置6号户型本次评估的6号户型总共为13套,分别分布在
2、
3、
4、
5、6幢的5、
7、13、15、18、21、22、23、24、26、27层,建筑面积为92.55平方米,套内面积为73.34平方米;该房屋为2室1厅1厨一卫二阳台,空间布局合理,采光通风好(二)评估对象位置及区域环境1、坐落及四至:评估对象坐落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位于金沙县东临街道、西临东环路、南临幸福路、北临道路。2、公共交通:评估对象所处位置出行的主要交通道路为长江大道、玉屏路、东环路,为当地主要交通道路,道路为双向2车道;周边有公共交通车,交通较为方便。3、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估计对象位于毕节市金沙县幸福路,所在区域是东环路区域,距离区域内中心约1.5米;二面临街,小区附近道路主要有东环路、幸福路;所在区域内有厂矿废气排放,周边学校、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所在区域有地上停车场,停车方便程度较好;其他:周边有酒店、中国移动、银行、餐饮邻近,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查封情况:已查封。评估价:315372.00元。本次拍卖起拍价:315372.00元,保证金:6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的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买受人的范围仅限于本村集体成员购买且相关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买受人因本次竞拍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由相关不动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下发买受人。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6.6至2019.7.5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买受人因本次竞拍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相关不动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下发买受人。如若今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7月1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44940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债务等。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贵州宏黔资产评估事务所宏黔评报字(2019)第29号《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委托的“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32套房屋”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报告。
咨询电话:18085704474(聂警官)           18008572519 (马法官)
联系地址: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六月三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为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32套房屋。评估对象具体如下表:               “川嘉鼎盛金港”32套住宅用房价格评估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序号房屋编号户 型面积(㎡)评估单价(元/㎡)评估价值(元)评估价值  (万元)备 注22-5-6#692.553408 315372 31.542幢(一)评估对象权属状况本次评估对象为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32套房屋,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执行裁定书及相关资料,确定其权属为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条件所限,评估人员难以从委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核实估价对象的产权情况,本次评估,假定评估委托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和陈述的情况是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争议或潜在争议,在此以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确定本次评估范围。
(二)估价对象基本情况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我所评估人员的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验,本次评估对象为重庆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鼎盛金港32套房屋,委估房屋所属楼盘为“川嘉鼎盛金港”,该楼盘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开发有商住一体的综合性楼盘,该楼盘共有7幢住宅楼,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场,1-3层规划为商业用房,4-28层为住宅用房,委估房屋具体实物状况见下表:(二)评估对象位置及区域环境
1、坐落及四至:评估对象坐落于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位于金沙县东临街道、西临东环路、南临幸福路、北临道路。
2、公共交通:评估对象所处位置出行的主要交通道路为长江大道、玉屏路、东环路,为当地主要交通道路,道路为双向2车道;周边有公共交通车,交通较为方便。
3、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估计对象位于毕节市金沙县幸福路,所在区域是东环路区域,距离区域内中心约1.5米;二面临街,小区附近道路主要有东环路、幸福路;所在区域内有厂矿废气排放,周边学校、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所在区域有地上停车场,停车方便程度较好;其他:周边有酒店、中国移动、银行、餐饮邻近,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查封情况:已查封。评估价:315372.00元。本次拍卖起拍价:315372.00元,保证金:6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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