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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大河坎镇大河坎村六组自建房屋第六层住宅

起拍价:

¥46.93万

将于6月25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南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陕西巨恒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916-253553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6.1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46.93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3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1.8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网络司法竞拍须知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6月25日10时至2019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权: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使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使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7月2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郑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郑县支行,账号:9558852606000004888),并在2019年7月2日10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 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九、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916-2535533 
监督电话:0916-5512997(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南郑区大河坎镇大河坎村六组自建房屋第六层住宅房地产的公告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25日10时至2019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4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大河坎村六组自建房屋第六层住宅(无房产证),位于大河坎江南路,单层建筑面积为131.82平方米,套房建筑面积116.72平方米,室内简装(土地使用权证号:南郑县国用(2013)第10022号)。

二、起拍价:46.93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因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受买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对该标的物的投资或处理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的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等咨询,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止本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916-2535533 高女士)。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优先购买权: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有意向竞买人需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7月2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郑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郑县支行,账号:95588526060000048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受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竞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916-2535533
监督电话:0916-5512997(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房地产标的物的调查情况表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网拍号(   )法院执行裁定(2019)陕0703执恢109号执行裁定书  标的物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大河坎村六组自建房屋第六层住宅(无房产证),位于南郑区大河坎江南路,200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主体为六层混合结构,单层建筑面积为131.82平方米,套房建筑面积116.72平方米,室内简装,详见报告产权所有人程运贵(共有人:郑秀梅)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南郑区大河坎镇石燕路以南冷水路以西1号楼1至4层2.套房面积116.72平方米3. 设定建成年代2012年(南郑县房权证南字第00011297号)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无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
联系电话等)无6.有无优先购买权?无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房产证              标的物评估价:361000.00 备注:情况说明请尽可能详尽,尤其不动产需要拍摄录像的,请在移交网拍小组时务必提供钥匙或者告知钥匙可由何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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