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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路209号水石嘉园9幢2单元601室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

¥87.5万

将于6月21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手机:1739795797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5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7.5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6.3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6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本院所调查的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及内部设施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资产的数量、质量、完整性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二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涉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账号:00468969949309),并在缴纳全部拍卖款后七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交总站向北约400米)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拍卖成交后,在相关时间内如万一遇有拍品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本院按原交款数额如数退还竞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拍卖款退还后本次拍卖终结,拍品本院决定是否另行处置。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拍成功后,因解决法律等争议,法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撤销网拍成交确认等,因此而超出原成交、标的物交付时间及网拍不成交致使竞拍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系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人民法院不承担该责任,由此并不发生拍卖款的扣减、国家赔偿等。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拍卖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的,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逢自行查询。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23-8884670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4009629877(快拍嘉)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竞拍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21日10时至2019年6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23/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路209号水石嘉园9幢2单元601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36.33㎡; 房屋所有权证号:滁2012005372号;具体详情参见《拍卖标的调查表》】。起拍价:87.5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6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快拍嘉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629877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二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水电气过户等问题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6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公告已通过法定方式告知当事人,未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后经过5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涉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账号:0046896994930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9629877(快拍嘉)
联系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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