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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江永县潇浦镇龙溪路5号的房产

起拍价:

¥70万

将于6月24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江永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手机:1511160332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0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0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58.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人须知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在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46/05,户名:江永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有淘宝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购买条件请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特别提示:
(1)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只能由企业法人购买。)

四、案件申请执行人、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亦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该标的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应按《拍卖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

五、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者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详情可咨询法官查看评估报告。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办理二次过户手续,造成增加费用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特别提示:拍品详细情况请联系法官参考评估报告。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卖公告指定的时间将拍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江永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永县支行,账号:43001570071052502442)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将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九、司法拍卖标的值格较高的,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对支付保证金及余额可能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剩余的保证金,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应按照《拍卖公告》和法院通知及时受领标的,并及时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受领或不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责任。

十三、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办理标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竞买人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在拍卖开始前或者第一次竞买人出价前或者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前,法院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46-5722398业务
咨询电话:183074814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及评估报告、裁定书详情,请根据《拍卖公告》向法院承办人咨询。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24日10时至2019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46/05,户名:江永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永县潇浦镇龙溪路5号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江永县房权证潇浦镇字第4304400012587号,建筑面积为258.1㎡。规划用途:住宅;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江永国用(2000)第074号。 双方当事人议价:700000元                 起拍价:700000元            保证金:7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19年6月23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9年6月17日8:30--12: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6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标的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17日 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内冻结响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7月5日24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  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永县支行,法院账户名:江永县人民法院,账号: 4300157007105250244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买受人应在2019年7月12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本院另行通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46-572239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5111603323,王法官              18307481419何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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