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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南北主街(产权证号:00003513)商品房

起拍价:

¥51.5078万

将于6月20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海原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雨:电话1:15729552224电话2:0955-707482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1.5078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1.5078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0.5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9年5月20日9时起至2019年6月19日18时止接受咨询(周

六、周日正常休息),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6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原县支行,账号:294130010400202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 0955-7074823   15729552224   18295659268  13723346988  17752456891(李法官、马法官、沈德平、海法官)
联系地址:宁夏海原县政府东街海原县人民法院拍卖信息可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郑重声明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拍卖公告宁夏海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20日10时至2019年6月19日10时止在宁夏海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原县海原县南北主街(产权证号:00003513),房屋建筑面积为70.52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评估价:515078元,起拍价:515078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9年5月20日9时起至2019年6月19日18时止接受咨询(周

六、周日正常休息),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6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原县支行,账号:294130010400202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 0955-7074823   15729552224   18295659268  13723346988  17752456891(李法官、马法官、沈德平、海法官)
联系地址:宁夏海原县政府东街海原县人民法院拍卖信息可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海原县海原县南北主街(产权证号:0000351
3),房屋建筑面积为70.52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评估价:515078元,起拍价:515078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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