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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双江镇(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

起拍价:

¥4699.744万

将于6月1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贵州乾信法服:电话1:13678539775电话2:400-998266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874.68万

保证金:

¥469.9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699.74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2666.3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2019)黔01执恢91号重要提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日10时至2019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1/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4.ulPttF,现公告如下: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起拍价:4699.744万元  保证金:469.97万元   增价幅度:235000元(或整倍数)。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所涉房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该标的物所处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已办理抵押,部分房屋被江口县人民法院查封,具体几套不清楚。标的物名称: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住宅用房; 具体地址: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面积:22666.3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估价对象的界定估价对象为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3.4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0.66平方米,住宅用房评估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532.7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成套住宅。具体状况如下:车库用房、住宅用房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其均为毛坯房;综合楼用房、商业用房部分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综合楼用房部分作办公用房使用、部分为毛坯房;商业用房部分作售楼部使用,部分为毛坯房。权益状况根据【选字第52000020131748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其项目拟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地字第52000020142423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其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092平方米;根据【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168.38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商住,终止日期2055年12月26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铜仁市先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合同》、《涉案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确定估价对象成交价为人民币1200万元,宗地面积为17880.5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055年12月;根据《总平面布置图》、《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口县艳欧铭都项目修建性详 细规划方案的批复》,确定估价对象总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142909.24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41641.08平方米,容积率为3.49,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根据【建字第52000020140329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建筑规模为31215.53平方米;根据【编号5222222013122601064,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定建设单位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口分公司,施工单位为江口县建筑建材公司,监理单位为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定江口艳欧铭都1号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1150.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303.5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为6847.1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艳欧铭都评估表》确定本次评估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估价对象情况分析估价对象位于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其所在项目北面临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在地块总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在建工程1,2,3号楼目前结构施工已完工,主体结构已完工,部分已正常使用,根据现场查看及综合估价对象实际情况,设定估价对象1,2,3号楼完工程度均为90%。南面临道路,西面临环城西路,东面临未改造居民区,其所在区域周围有学校(江口县第一小学、江口县民族中学),医院(江口县人民医院),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超市(大润发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交通便捷程度较好。该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条件较好,自然环境状况及人文环境状况一般。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5月25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5月2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6月9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贵州乾信法服”,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15天内,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贵州乾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乾信法服”统一安排),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过户、办证事宜咨询“贵州乾信法服”联系电话:13678539775、400-998-2661。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0422457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费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办证事宜由“贵州乾信法服”代为统一通知。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周期至少为90天左右,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监督电话:0851-85364180举报监督电话:0851-8536404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十二、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乾信法服”咨询。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400-998-2661,13678539775。 过户、办证事宜咨询“贵州乾信法服”联系电话:400-998-2661,13678539775详细信息可在“https://sf.taobao.com/0851/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4.ulPttF”上查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住宅用房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2019)黔01执恢91号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日10时至2019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1/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4.ulPttF”,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起拍价:4699.744万元  保证金:469.97万元   增价幅度:235000元(或整倍数)。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所涉房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该标的物所处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已办理抵押,部分房屋被江口县人民法院查封,具体几套不清楚。标的物名称: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住宅用房; 具体地址: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面积:22666.3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5月25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5月2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9年5月25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04224578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十

一、拍卖成交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6月9日前缴纳,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15天内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周期至少为90天左右,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费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办证事宜由“贵州乾信法服”代为统一通知。  

十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贵州乾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乾信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98-2661,13678539775。               

十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七、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乾信法服”咨询。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400-998-2661,13678539775过户、办证事宜咨询“贵州乾信法服”联系电话:400-998-2661,13678539775法院监督电话:0851-85364271
举报监督电话:0851-85364040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https://sf.taobao.com/0851/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4.ulPttF”上查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起拍价:4699.744万元  保证金:469.97万元   增价幅度:235000元(或整倍数)。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所涉房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该标的物所处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已办理抵押,部分房屋被江口县人民法院查封,具体几套不清楚。标的物名称: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住宅用房; 具体地址: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面积:22666.3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估价对象的界定估价对象为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3.4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0.66平方米,住宅用房评估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532.7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成套住宅。具体状况如下:车库用房、住宅用房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其均为毛坯房;综合楼用房、商业用房部分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综合楼用房部分作办公用房使用、部分为毛坯房;商业用房部分作售楼部使用,部分为毛坯房。权益状况根据【选字第52000020131748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其项目拟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地字第52000020142423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其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092平方米;根据【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168.38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商住,终止日期2055年12月26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铜仁市先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合同》、《涉案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确定估价对象成交价为人民币1200万元,宗地面积为17880.5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055年12月;根据《总平面布置图》、《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口县艳欧铭都项目修建性详 细规划方案的批复》,确定估价对象总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142909.24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41641.08平方米,容积率为3.49,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根据【建字第52000020140329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建筑规模为31215.53平方米;根据【编号5222222013122601064,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定建设单位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口分公司,施工单位为江口县建筑建材公司,监理单位为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定江口艳欧铭都1号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1150.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303.5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为6847.1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艳欧铭都评估表》确定本次评估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估价对象情况分析估价对象位于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其所在项目北面临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在地块总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在建工程1,2,3号楼目前结构施工已完工,主体结构已完工,部分已正常使用,根据现场查看及综合估价对象实际情况,设定估价对象1,2,3号楼完工程度均为90%。南面临道路,西面临环城西路,东面临未改造居民区,其所在区域周围有学校(江口县第一小学、江口县民族中学),医院(江口县人民医院),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超市(大润发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交通便捷程度较好。该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条件较好,自然环境状况及人文环境状况一般。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所涉房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该标的物所处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已办理抵押,部分房屋被江口县人民法院查封,具体几套不清楚。标的物名称: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住宅用房; 具体地址: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面积:22666.3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1.估价对象的界定估价对象为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负二层、负一层、夹层、一层、二至十七层部分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3.4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0.66平方米,住宅用房评估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532.7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车库、综合楼、商业用房、成套住宅。具体状况如下:车库用房、住宅用房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其均为毛坯房;综合楼用房、商业用房部分因委托方原因未能进入室内查看,故内部装修情况不明,根据现场查看,综合楼用房部分作办公用房使用、部分为毛坯房;商业用房部分作售楼部使用,部分为毛坯房。1.权益状况根据【选字第52000020131748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其项目拟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地字第52000020142423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其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092平方米;根据【江变国用(2014)第8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168.38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商住,终止日期2055年12月26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铜仁市先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合同》、《涉案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确定估价对象成交价为人民币1200万元,宗地面积为17880.5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055年12月;根据《总平面布置图》、《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口县艳欧铭都项目修建性详 细规划方案的批复》,确定估价对象总用地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142909.24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41641.08平方米,容积率为3.49,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根据【建字第52000020140329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建筑规模为31215.53平方米;根据【编号5222222013122601064,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定建设单位为贵州艳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口分公司,施工单位为江口县建筑建材公司,监理单位为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江商房预字第[2014]007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定江口艳欧铭都1号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1150.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303.5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为6847.1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艳欧铭都评估表》确定本次评估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2.估价对象情况分析估价对象位于江口县双江镇三星西路126号(艳欧铭都),其所在项目北面临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666.31平方米,其中:车库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74平方米、综合楼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98.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86.92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5819.14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在地块总面积为40999.27平方米;根据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在建工程1,2,3号楼目前结构施工已完工,主体结构已完工,部分已正常使用,根据现场查看及综合估价对象实际情况,设定估价对象1,2,3号楼完工程度均为90%。南面临道路,西面临环城西路,东面临未改造居民区,其所在区域周围有学校(江口县第一小学、江口县民族中学),医院(江口县人民医院),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超市(大润发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交通便捷程度较好。该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条件较好,自然环境状况及人文环境状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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