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
6)沪0120执2254号拍品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育秀西区10幢129号302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房地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徐某拍品现状占用情况现有人使用,法院按现状拍卖。户口情况2018年11月19日查询时无户籍登记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查封,预计结束日期2020-9-5。2、抵押权人:上海奉贤申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该标的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欠物业管理费:834.2元(物业管理费为0.34元每平方米每月)。该标的截止至2018年11月27日查询时,水费欠费131元,电费欠费72.2元,燃气无欠费。以上欠费均未包含滞纳金。随着时间的推移,欠费情况会发生变化,以实际欠费金额为准。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房屋权属等状况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育秀西区10幢129号302室(权证号:奉2004010964;建筑面积:102.23平方米,公寓,所有权来源:买卖)权证核准日期:2004年5月19日;竣工日期:1998年;总层数5层。小区名称:育秀西区。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奉贤区江海镇7街坊10/1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113.9平方米;宗地(丘)面积:2480.00平方米。3.四至情况东至河道,南至环城南路,西至人民南路,北至育秀路。4.特殊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人防费及维修基金等分摊支出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