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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502号一套住宅用房

起拍价:

¥33.84万

将于5月23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会同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先生:手机:189745436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3.84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3.8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4.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会同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23日10时至2019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502号,无租赁;建筑面积为114.96㎡,途为住宅用房。对象所在建筑物共7层,其位于第五层,混合结构,外墙已贴瓷砖,防盗门入户,铝合金玻璃窗,已通水电,配有消火栓、网络接线、地面停车位。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会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会同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5月1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5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 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会同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支行,账号:6228401697005437461),并在2019年5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78号,联系电话0745-8823971)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45-882203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先生(189745436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会同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2日

竞拍公告

会同县人民法院关于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将军广场)101-1
10、301室及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整栋共十五套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同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23日20时至2019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将军广场)101-1
10、301室,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整栋,建筑面积合计为1994.68平方米的十套商业用房、十四套住宅用房房地产。 建筑物权属状况表序号房号房屋所有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坐落总楼层/所在层数建筑面积(㎡)登记用途实际用途建筑结构共有情况建筑年代1101-110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00015876号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将军广场)7/1257.83商住商业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230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00015877号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将军广场)7/3143.97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310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23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101房7/1209.82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420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21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201房7/2115.55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5202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22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202房7/2114.96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630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9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301房7/3115.55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7302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20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302房7/3114.96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840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7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401房7/4115.55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9402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8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402房7/4114.96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1050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5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501房7/5115.55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11502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6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502房7/5114.96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1260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3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601房7/6115.55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13602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4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602房7/6114.96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1470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1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701房7/7115.55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15702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2号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702房7/7114.96住宅住宅混合单独所有2010年土地权属状况表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国土证号土地座落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分摊面积(㎡)终止日期1刘献华会101国用(2011)第33号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综合用地出让35.952051.42刘献华会131国用(2011)第34号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综合用地出让20.072051.43-15刘献华会131国用(2001)字第1172133号会同县将军广场综合用地出让722051年土地基本状况表估价对象
1、23-15四至所在小区东距将军广场约100米、南邻商住楼、西邻山地、北邻商住楼所在小区东距将军广场约150米、南邻商住楼、西邻山地、北邻商住楼形状不规则形状不规则形状开发程度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围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围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土地使用期限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4月,剩余使用年限为32.84年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剩余使用年限为32.59年建筑物基本状况表估价对象1、23、
4、
5、
8、
9、12-156、
7、10、11建筑物名称刘献华名下位于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将军广场)101-110、301室的十套商业用房、一套住宅用房刘献华名下位于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九套住宅用房刘献华名下位于会同县林城镇火车站将军广场背后私房幢四套住宅用房总层数/所在层数7/1、37/1、
2、4、6、77/3、5用途估价对象1登记用途为商住用房,实际用途为商业用房;估价对象2登记用途为住宅用房,实际用途为住宅用房估价对象登记用途均为住宅用房,实际用途均为住宅用房估价对象登记用途均为住宅用房,实际用途均为住宅用房建筑结构混合混合混合装饰装修外墙贴瓷砖贴瓷砖贴瓷砖天棚因被申请人的不配合实地查勘,本次估价未能进入估价对象1、2室内进行查勘,本次估价假定估价对象1、2为毛坯房估价对象3:刷涂料估价对象4、5、8、9、12-15:水泥砂浆因被申请人的不配合实地查勘,本次估价未能进入估价对象6、7、10、11室内进行查勘,本次估价假定估价对象6、7、10、11为毛坯房内墙估价对象3:刷涂料估价对象4、5、8、9、12-15:水泥砂浆地面估价对象3:水泥抹平估价对象4、5、8、9、12-15:水泥砂浆找平门估价对象1:卷闸门入铺估价对象2:防盗门入户估价对象3:卷闸门入铺估价对象4、5、8、9、12-15:防盗门入户均为防盗门入户窗估价对象1:无估价对象2:铝合金玻璃窗,不锈钢防盗栏估价对象3:无估价对象4、5、8、9、12-15:铝合金玻璃窗均为铝合金玻璃设施设备水电已通水电已通水电已通水电电梯无无无消防配有消火栓配有消火栓配有消火栓智能化系统配有网络接线配有网络接线配有网络接线其他配套配有地面停车位配有地面停车位配有地面停车位平面布置均未能入户查勘估价对象3:大开间估价对象4、5、8、9、12-15:均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一阳台均未能入户查勘工程质量优优优新旧程度较新较新较新建成年月2010年2010年2010年维护与保养维护保养较好维护保养较好维护保养较好使用情况估价对象1作为商业使用估价对象2作为住宅使用估价对象3作为住宅出租估价对象4、5、8、9、12-15均作为住宅空置均作为住宅空置公共配套设施购物:公众超市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医疗:会同县中医院、会同县济世骨科酒店:7天连锁酒店、晨龙168酒店餐饮:龙记石锅鱼、胖哥餐馆教育:小百合幼儿园 评估价: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表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产证号房号总楼层/所在楼层房屋用途建筑面积(㎡)评估单价(元/㎡)评估总价(万元)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00015876号101-1107/1商业257.837538194.35 2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00015877号3017/3住宅143.97300743.29 3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23号1017/1住宅209.82297362.38 4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21号2017/2住宅115.55300634.73 5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22号2027/2住宅114.96300634.56 6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9号3017/3住宅115.55306735.44 7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20号3027/3住宅114.96306735.26 8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7号4017/4住宅115.55300634.73 9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8号4027/4住宅114.96300634.56 10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5号5017/5住宅115.55294434.02 11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6号5027/5住宅114.96294433.84 12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3号6017/6住宅115.55288333.31 13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4号6027/6住宅114.96288333.14 14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1号7017/7住宅115.55282232.61 15刘献华会房权证林城字第20150212号7027/7住宅114.96282232.44 合计////1994.68/708.66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有意者请事先与李先生(18974543688)联系看样,不组织统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5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5月31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1、户名:会同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支行;
3、账号:62284016970054374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45-8823971、8827657
联系地址: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78号
网址: www.sf.taobao.com 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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