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乌鲁木齐拍卖房 > 新市拍卖房 >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8层B座812不动产

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8层B座812不动产

起拍价:

¥201.6万

将于5月8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关于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8层B座812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联系方式:

:如皋市人民法院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60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01.6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03.0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8日10时起至2019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4,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洪某名下的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8层B座812不动产(含办公家具及室内装饰装修),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下称须知)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充分理解、完全领会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与竞买需开设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如未开设,可委托已开设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须在当次开拍两个工作日前,提交经本院确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依法认定竞买活动系“竞买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以优先购买权人名义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二个工作日前提交优先购买权确认申请和有效证明,并经本院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保持支付宝账户资金余额足以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24小时内释放。拍卖未成交(流拍)的,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会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提前做好准备。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及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余款缴纳完毕后一周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如城镇惠政路6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真实身份将在网络拍卖平台公示。

十、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赋。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或者本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变更地址未及时告知,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拍卖
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15052173693(任亚)网络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
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4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8日10时至2019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洪某名下的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8层B座812不动产(含办公家具及室内装饰装修),现公告如下:

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平台网站: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4,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

二、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8层B座812不动产(含办公家具及室内装饰装修)。该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乌房权证高新区字第2010378598号,房屋竣工日期为2009年12月11日,登记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房屋建筑面积为203.08平方米,宗地面积为5715.1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存量房产。该不动产抵押给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原支行,抵押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2018年4月27日,抵押金额为147万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乌房他证高新字第2016392669号。起拍价:201.6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0.11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直接来我院执行接待大厅拍卖服务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标的咨询编号:220941,(统一于2019年5月7日下午3时至4时安排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供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13-87283150。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业务。

四、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本次拍卖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标的物交付后一个月内至本院凭票报支,逾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6月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账号:32001647236052507707), 也可以持银联卡至如皋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拍卖
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15052173693(任亚)网络拍卖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
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4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评论

发 表

上一条:崇信县怡泉家园1号楼2单元201室

下一条:陕西省定边县砖井镇集镇土地及附属建筑物一处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