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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田所有的位于惠民县城工业路东侧(龙池家园)4号楼1单元202室住宅楼

起拍价:

¥41.06万

将于5月13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惠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军:电话:53273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1.06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1.0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4.6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惠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先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该拍品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示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5月5日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5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惠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山东滨州惠民支行,账号:1613002529200092950-00000000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的案号[(2018)鲁1621执28号]李胜田房产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在缴纳尾款3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惠民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惠民县环城南路3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a214xi8.1.C1lvOg&path=sf-hc-right-content3十

一、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竞拍公告

惠民县人民法院关于李胜田所有的位于惠民县城工业路东侧(龙池家园)4号楼1单元202室住宅楼进行拍卖的公告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13号10时至2019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43/05?spm=a213w.7630420.sfHead.3.zzQpGS),户名:惠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李胜田所有的位于惠民县城工业路东侧(龙池家园)4号楼1单元202室住宅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5K0000100039,建筑面积:94.64㎡,房屋总层数5层,评估对象所在层数为2层,砖混结构,建成年代:2011年,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 起拍价:410600 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惠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先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该拍品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示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5月5日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5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惠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山东滨州惠民支行,账号:1613002529200092950-00000000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的案号[(2018)鲁1621执28号]李胜田房产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在缴纳尾款3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惠民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惠民县环城南路3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a214xi8.1.C1lvOg&path=sf-hc-right-content3

十一、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咨询电话:0543-5327360(刘法官)
监督电话:0543-5350660(张法官)
联系地址:山东省惠民县环城南路39号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标的详情

惠民县城工业路东侧(龙池家园)4号楼1单元202室住宅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5K0000100039,建筑面积:94.64㎡,房屋总层数5层,评估对象所在层数为2层,砖混结构,建成年代:2011年,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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