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腾飞大路北侧君地天城(一期)18#[幢]一套住宅用房
将于5月15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关于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腾飞大路北侧君地天城(一期)18#[幢]一套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自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10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19年5月2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账号:220501340100000002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
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吉北泰房地评报字(2019)第004号评估报告。 十
二、如拍卖款不足,可由长春市时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担保,以拍卖物或其他物品作抵押,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和平支行进行贷款。和平支行联系人:赵经理,电话:18943112765担保公司联系人:牛经理,电话:13804375277
咨询电话:0431-88559273(徐法官)
监督电话:0431-8855938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15日10时至2019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31/11,户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腾飞大路北侧君地天城(一期)18#住宅[幢]601号房,丘地号7-4/539-16(601),权利证号5060170127号,建筑面积101.06平方米。 1、房屋登记状况:标的房屋建筑面积101.06平方米,丘地号:7-4/539-16(601),权利证号5060170127号,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年代为2010年。房屋总层数为18层,标的房产为第6层,朝向为南北,两梯四户,标的房屋位于东边,把东山,房屋外墙为涂料饰面,塑钢窗,入户为可视对讲门、防盗门,室内装修为简单装修:居室和厅地面为水泥地饰面(地板已经拆除),顶棚为大白,室内为复合门,内墙和顶棚为大白饰面。厨房卫生间为地砖饰面、墙面为瓷砖饰面、顶棚为水泥抹面(吊顶已拆除),室内水、电、暖、气、电梯等设施齐全。标的房产所在小区整块宗地形状规则,地势较高。宗地内地基承载力足够,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较好,红线内外均已达到“七通一平”,符合规划要求,土地上已经建成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宗地区域四至为:东临长春恒大首府小区、南临汽车大路、西临中铁香堤美郡小区、北临君地天城三期。起拍价:87.3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自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10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19年5月2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账号:220501340100000002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吉北泰房地评报字(2019)第004号评估报告。
十二、如拍卖款不足,可由长春市时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担保,以拍卖物或其他物品作抵押,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和平支行进行贷款。和平支行联系人:赵经理,电话:18943112765担保公司联系人:牛经理,电话:13804375277
咨询电话:0431-88559273(徐法官)
监督电话:0431-8855938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5日
拍卖标的: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腾飞大路北侧君地天城(一期)18#住宅[幢]601号房,丘地号7-4/539-16(601),权利证号5060170127号,建筑面积101.06平方米。 1、房屋登记状况:标的房屋建筑面积101.06平方米,丘地号:7-4/539-16(601),权利证号5060170127号,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年代为2010年。房屋总层数为18层,标的房产为第6层,朝向为南北,两梯四户,标的房屋位于东边,把东山,房屋外墙为涂料饰面,塑钢窗,入户为可视对讲门、防盗门,室内装修为简单装修:居室和厅地面为水泥地饰面(地板已经拆除),顶棚为大白,室内为复合门,内墙和顶棚为大白饰面。厨房卫生间为地砖饰面、墙面为瓷砖饰面、顶棚为水泥抹面(吊顶已拆除),室内水、电、暖、气、电梯等设施齐全。标的房产所在小区整块宗地形状规则,地势较高。宗地内地基承载力足够,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较好,红线内外均已达到“七通一平”,符合规划要求,土地上已经建成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宗地区域四至为:东临长春恒大首府小区、南临汽车大路、西临中铁香堤美郡小区、北临君地天城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