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位于东方市八所镇农科路农科所202房住宅房地产 权利来源 裁定查封 权证情况 房产证号:房权证东字第07079号,房屋所在楼栋土地证编号(大证,未分割):东方国用(2004)第557号 拍品所有人 符鉴聪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无(被执行人一家人在此居住) 钥匙 无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本院为该房屋的首封法院;2.该房屋已抵押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海南信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前述两种情形均不影响本次对该房屋的处置。3.该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尚未分割到户。该情形可能影响房屋过户和交易税费。 优先购买权情况 无 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房屋区位状况:房屋为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科路农科所202房,该楼栋为框架结构,共6层,该房屋位于第2层,室内布局为三房两厅两卫一厨一阳台,中档装修;该房屋南临农科路,距东海路水利局公交站约500米、距东方汽车站约2.4公里、距东方动车站约3.6公里,交通便捷;周边有东海社区、顺达楼、林业大厦、顺兴大厦及多数民宅,居住氛围较浓;该房屋所在小区无地下室,地面有少量停车位,绿化率一般;该房屋所在区域的学校、幼儿园、医院、菜市场等公共配套较为齐全。 (2)土地权属状况:该房屋所在楼栋占用土地的证书编号为东方国用(2004)第557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到户,该情形可能影响房屋过户和交易税费。 (3)特殊说明: 根据本院从东方国土资源局调取的资料及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重联评字(2019)第HK-10003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显示,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证书编号为东方国用(2004)第557号,土地面积494.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办公,该情形可能影响房屋过户和交易税费。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到户。未能查找到该房屋确切建成时间,据被执行人所称,房屋建成时间约为2006年。 该房屋拍卖为净价拍卖,拍卖后所有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关于限购事项,请意向购买人自行到东方市有关部门(如不动产登记部门、住建局、国土局等)咨询清楚以确保自己具有购买资格,责任自担,对此法院不予负责。 该房屋的其他有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备注:该表格在发布网拍公告中介绍拍卖标的时直接上传使用。网拍标的物权属、瑕疵、现状等说明请尽可能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