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虎位于金沙县安洛乡阴河村下街组的三层自建房屋一栋
将于5月3日10:00开拍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的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买受人的范围仅限于本村集体成员购买且相关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买受人因本次竞拍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由相关不动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下发买受人。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1.29至2019.2.28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买受人因本次竞拍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相关不动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下发买受人。如若今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3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23481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债务等。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建亚(黔*贵阳)(评)字2018第131号《姚虎所有的贵州省金沙县安洛乡阴河村下街组自建房屋一栋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报告。
金沙县人民法院关于第二次拍卖姚虎房屋的公告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4日上午10时至2019年5月5日下午18时(延时的除外,其中公告期自2019.4.4至2019.5.3日)在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57/02),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姚虎位于金沙县安洛乡阴河村下街组有三层自建房屋一栋(宅基地面积:155.58平方米,建筑面积:311.53平方米)。标的物介绍:该房屋位于金沙县安洛乡阴河村下街组,临中学路。建筑面积311.53平方米,宅基地面积155.58平方米。该房屋所在地形较规则,地势平缓。地基承载能力良好,稳定性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水文条件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生活需要。房屋朝向为东西朝向,层数3层,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建成时间约为2011年。住房每层层高约3米。房屋瑕疵情况:
一、该房屋系自建房,无土地使用证,无不动产登记证。评估价:733500.00元。本次拍卖起拍价:495112.50元,保证金:8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竞买须知: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的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买受人的范围仅限于本村集体成员购买且相关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买受人因本次竞拍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由相关不动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下发买受人。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4.4至2019.5.3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买受人因本次竞拍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相关不动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下发买受人。如若今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5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23481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债务等。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建亚(黔*贵阳)(评)字2018第131号《姚虎所有的贵州省金沙县安洛乡阴河村下街组自建房屋一栋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报告。
咨询电话:18085704474(聂警官) 18008572519 (马法官)
联系地址: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四月三日
该房屋位于金沙县安洛乡阴河村下街组,临中学路。建筑面积311.53平方米,宅基地面积155.58平方米。该房屋所在地形较规则,地势平缓。地基承载能力良好,稳定性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水文条件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生活需要。房屋朝向为东西朝向,层数3层,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建成时间约为2011年。住房每层层高约3米。该房屋系自建房,无土地使用证,无不动产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