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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彰武县南承路59号1-10-1室

起拍价:

¥21.140384万

将于4月1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沈阳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15710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1.0888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1.14038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5.3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阜新市彰武县南承路59号1-10-1室,建筑面积105.35平方米的房产(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动产)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 年04月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11403.84元以上)支付拍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预缴款211403.84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预缴款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预缴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预缴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开户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账号:0334210102000110000162305)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联系人:岳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24-84119738看样联系人:17302497337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

变卖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将于 2019年04月19日10时至2019年06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阜新市彰武县南承路59号1-10-1室,建筑面积105.35平方米的房产(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动产)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1.该标的物无房产证,能否办证请自行了解;2.标的物欠费情况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10888元,变卖起拍价:211403.84元,预缴款:211403.84元,保证金:30000 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期限:六十日。 

三、变卖方式:
1、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9年06月17日,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变卖起拍价,达到或超出变卖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何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起拍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沈阳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房屋现状为准,该房屋存在抵押,拖欠物业、水、电、煤气费用等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承担。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9年04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预缴款,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开户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账号:0334210102000110000162305)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联系人:岳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24-84119738看样联系人:17302497337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

标的详情

本标的物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书、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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