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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南溪苑38幢507室房产

起拍价:

¥200万

将于4月21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建湖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1:0515-85361638电话2:400-15710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30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00万

单价:

¥1.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7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8.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请仔细、全部阅读本拍卖须知]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并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参加拍卖前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必须在本场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案承办法官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提交的后果自负;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本场拍卖的拍品已在拍卖公告中作了条件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及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双方必须在本场拍卖开拍前提前5个工作日到建湖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网拍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逾期不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

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数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本拍卖须知中已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十一、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的户口迁入、原产权人的户口迁出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本拍品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对拍卖标的物是否限购、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大额保证金支付方式: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fayuanbangzhu.php?path=fayuan2#q
4)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竞拍失败的,保证金会自动全额退回给竞买人,请咨询淘宝网客服专线400-822-2870。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湖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504069438098)请在附言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并在缴款后及时告知来拍法服0515-8536163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四、
1、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日期以网拍组通知为准,一般为全部成交价款付清后七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买受人在接到网拍组电话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原件;单位购买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等,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到建湖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冠华东路39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签字确认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由网拍组移交至本案承办法官处,法官据此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的时间以本案承办法官通知为准,一般为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十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或自行提取标的物,并承担提取所需的搬运人工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5-8536108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 0515-85361638来拍法服:400-1571-060
淘宝技术咨询(可咨询保证金缴纳、退还等问题):400-822-2870   建湖县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南溪苑38幢507室房产(房屋产权证号: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132079号、00132080号;土地使用权证:吴国用(2009)第06010976号)                                                                        

二、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9年4月21日10时至2019年4月22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第一次起拍价200万 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主预约看样。本拍品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对拍卖标的物是否限购、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可自行下载。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管理费、水、电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九、竞买人应当参加拍卖前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注:
1、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必须在本场拍卖开拍前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案承办法官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提交的后果自负;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2、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及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委托双方需一同到建湖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网拍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逾期不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湖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504069438098),请在附言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并在缴款后及时告知来拍法服0515-8536163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四、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电话: 0515-85361638来拍法服:400-1571-060
监督电话:0515-85361085
联系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冠华路393号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23/03,户名:建湖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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