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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上市基村香水湾国际花园2号岛7号房地产

起拍价:

¥362万

将于4月1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贺法官:电话:0579-8205807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52.3万

保证金:

¥3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62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65.9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4月19日10时至2019年4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户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4月16日10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6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6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5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811460000025237),并在2019年5月17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579-82058015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2058073(拍品详情、咨询)、0579-82688739(拍卖流程、委托)。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上市基村香水湾国际花园2号岛7号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19日10时至2019年4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户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上市基村香水湾国际花园2号岛7号房地产。权证编号情况:备案号:JD20071218045,无产权证书。起拍价:362万元,保证金:3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4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16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看样者请联系蒋先生,联系电话:1337589749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六、本标的无租赁、空置。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醒:由于涉案房屋系备案登记,产生的税费可能高于一般房产交易税费,相关税费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备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条件,请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5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8114600000252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贷款业务咨询电话:0579-8243700
2、13957996424(工商银行金华分行);13857997912(金华银行);18057910298(邮政储蓄银行);13566776298(金华成泰银行);15905791782(中国银行金华分行)。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9-82058073(拍品详情、咨询)、0579-82688739(拍卖流程、委托);
监督电话:  0579-82058015             ;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   ;
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 ;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生效裁判文书为(2010)浙金商初字第5号,详细内容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财产调查表(房地产) 摘录自杭州登鑫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杭登永分房估〔2019〕S字第0101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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