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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2幢C单元304号房及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3幢05号车库

起拍价:

¥25.7624万

将于4月15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法官:电话:0777-368621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6.8033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25.762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3.5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信息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三、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不动产包括不动产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动产的实物使用情况、违章情况、年检及交强险交纳情况等。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六、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八、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

九、拍卖标的情况介绍详见拍卖公告。

十、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均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付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二、拍卖标的进行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违章、罚款、拖审、保险等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三、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15日10时至2019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77/02 ,户名: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2幢C单元304号房(房产证号:钦北区201100053号,建筑面积113.56平方米)及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3幢05号车库(产权证号:钦北区201205987号)捆绑拍卖,拍品详情以现状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两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9年4月15日10时至2019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第一次起拍价:人民币257624元,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增价幅度:人民2500元;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均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布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
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
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交付完成后,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买受人应在法院指定日期前完成交付,逾期未完成的,买收人应负担可能由此产生的场地占用租金等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提出申请并经本院确认后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交付方式请参照网络服务提供者关于保证金的规则。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将拍卖余款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新兴支行;账号:20-73350104000327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77-3686213;监督电话: 0777-3686253;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政通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网址: http://sf.taobao.com/0777/02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标的详情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名称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2幢C单元304号房及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3幢05号车库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房产证号:钦北区201100053号)、(产权证号:钦北区201205987号)拍品所有人唐国礼拍品现状标的物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2幢C单元304号房及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3幢05号车库捆绑拍卖租赁情况无钥匙有备注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1、已查封,查封期限至2021年8月2日。
2、本次拍卖按房产的现状拍卖。
3、竞卖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卖人一旦做出竞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5、拍品成交后,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2幢C单元304号房(房产证号:钦北区201100053号)及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3幢05号车库。拍品详情描述:房屋建筑面积113.5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1.82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30.0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8.98平方米。本案房屋及车库为捆绑拍卖,房屋经计税评估估值为247333.68元,依法委托广西中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车库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值为12.07万元(包含分摊土地使用权价格),成交价款以房屋及车库评估价值所占比例划分。 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拍卖标的物名称: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2幢C单元304号房及钦州市百利华庭二区B-3幢05号车库                                    案          号:(2019)桂0703执恢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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