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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59号8栋102房50%份额

起拍价:

¥120.0094万

将于4月3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林先生:电话1:17620091402电话2:0756-266603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50.01175万

保证金:

¥2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20.0094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0.7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二、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提交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未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多个竞买人联名竞买的,因网络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参加变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四、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送达地址。文书送达到该地址,视为送达。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未依法变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在线支付变卖价全款后,相关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支付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款项在变卖后即时解冻。竞买人在参加本次变卖活动中所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在此期间不计利息。

六、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缴纳的变价款中扣除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数额,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交接房产,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与变卖活动,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依法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在缴纳款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服务热线:4008222870。

变卖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1
8)粤04执4号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执行依据:(201
2)粤高法刑二终字第94号判决书。执行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房产概况及拍卖标的房产座落: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59号8栋102房。登记建筑面积:140.79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及产权证号码:刘最忠、李珍珍,各占有50%份额,权证号码分别0100018513、0100018514。登记详情参见附件现产权人取得产权登记的计税价格:563000元 房地产档案中留存的部分完税凭证详见附件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有人使用。拍卖标的:刘最忠名下对上述房产的50%份额。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网络平台:淘宝网 网    址:sf.taobao.com/0756/01拍卖时间:2019年4月3日10时00分起六十天内。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一旦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均可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五分钟。直至无人出价,倒计时及延时结束,本次变卖结束。认为变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变卖标的物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谢书记员,联系电话:0756-2666653。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变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变卖期内,依照网络平台指引缴纳变卖价1200094元。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变卖房产:
(1)本院;
(2)淘宝网;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变卖价格构成本场变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刘最忠转让产权份额净得款金额。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刘最忠因转让产权份额本应或可能负担的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因受让产权本应负担的契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房产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与变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变卖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为1200094元。根据相关规定,本院确定本次变卖的变卖价为1200094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10000元。
(四)保证金本次变卖保证金为240000元。因取得竞买人资格依规定必须缴纳变卖价全款,故保证金无需另行缴纳。上述所列保证金金额,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处罚。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变卖余款的交纳变卖成交后,成交价高于变卖价的,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天内将余款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4350501040016324,开户行:农业银行珠海前山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2018)粤04执恢116号香洲石花东路59号8栋102房50%份额拍卖余款。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谢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0756-2666653。逾期未支付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七)成交裁定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变卖款项,且无撤销变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变卖成交。本次变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因拍卖标的为份额而非整体,故不具备腾退条件,本院无法交付。评估报告及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等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从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以实物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咨询电话:林先生17620091402(微信同号)看样时间:2019年3月29日上午10时看样集合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59号8栋102房。

六、其他
(一)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变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违规举报监督电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6-2666200   附件:1.本次变卖房地产的权证复印件;2.拍卖房地产档案中留存的部分完税凭证;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标的详情

建筑物基本状况:估价对象所在住宅楼是7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于2000年竣工,估价对象所在楼层1层2户,点状布局。建筑物外墙面贴外墙砖,窗为铝合金玻璃窗,单元入户门为不锈钢防盗门,楼梯间地面为抛光砖,内墙面贴墙面砖至半墙,天花刷乳胶漆,建筑物整体保养良好。估价对象所在小区物业管理良好,小区绿化、公共配套设施和环境卫生良好。因涉案双方原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无法进入估价对象内部进行实地查勘,本次估价对估价对象的平面布局、室内装修的设定是通过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同一小区同一户型进行参照判断:估价对象所在楼层为第1层,层高约2.9米,朝向南,原入户门已封闭,另设入户门于私家花园内。户型设定为4房2厅1厨2卫1阳台,带私家花园。室内设定为普通装修:地面为抛光砖,入户门为不锈钢门、包框木门,室内为饰板包门,内墙及天花刷乳胶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面砖到顶,天花为铝扣板吊顶。室内通风采光良好,保养良好。房地产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小区海湾花园东苑位于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中段南侧,小区临石花东路,临路状况良好。石花山公园位于小区北侧,往东距九州港客运码头约1.4公里,往西北距吉莲市场约1.8公里,往北距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约2.2公里,距国贸购物广场、吉大免税商场约2.4公里,位置良好。
(2)外部配套设施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地段为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商住区,区域内有吉莲市场、九洲中学、九洲港、石花山公园、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银行、邮局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3)交通状况区域内有石花东路、水湾路、九洲大道东等道路,路网较密集,道路通达度较高。公交站点度假村站位于小区东面约250米,主要有
4、22、26路等多路公共汽车停靠,公交班车较多,辐射范围较广;乘坐出租车方便,交通便捷度较高。
(4)周边环境状况珠海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拥有146个岛屿,可利用的海岸线长75公里,珠海有“百岛之市”的美誉,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和海岛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珠海市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冬短夏长,温暖湿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常青。珠海市山水相间,陆岛相望,以生态环境优美在国内外驰名,加之风景名胜较多,是国内少有的生态环境与人文居住俱佳的城市之一。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为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商住区,为珠海市主城区东南部,周边道路整洁,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空气、噪音、水等污染;周边有石花山公园、将军山公园,自然环境良好,景观整齐。周边有华景花园、山海一品、龙园八号、中天维港、莱茵半岛、景山一号、南通花园等小区,居住的居民整体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5)区位优劣度、居住舒适度综合分析估价对象的位置、交通、外部配套、环境状况,估价对象的区位较好,居住舒适度高,对估价对象的价值产生正面的有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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