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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炉霍县环城路后山公寓4-1号的住宅用房及其分摊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47.5328万

将于3月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壤塘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萨法官:电话1:19981602521电话2:0837-2376193电话3:0837-237917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4.88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7.532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竞价期:

48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75.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信息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三、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不动产包括不动产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动产的实物使用情况、违章情况、年检及交强险交纳情况等。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六、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八、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

九、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十、拍卖标的情况介绍:四川省炉霍县环城路后山公寓4-1号的住宅用房及其分摊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75.6平方米,土地证号:炉国用(2016)第27号,用途为出让类住宅用地,终止期限为2086年1月17日。

十一、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付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三、拍卖标的进行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违章、罚款、拖审、保险等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竞拍公告

四川省壤塘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18)川3230执77号 四川省壤塘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9日10时至2019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四川省炉霍县环城路后山公寓4-1号房产 房产证号:炉房权证炉权字第1829号 建筑面积:275.6平方米。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刘智敏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联系人:萨法官     
联系电话:19981602521                             0837-2376193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为:四川省炉霍县环城路后山公寓4-1号的住宅用房及其分摊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75.6平方米,土地证号:炉国用(2016)第2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炉房权证炉权字第1829号,用途为出让类住宅用地,终止期限为2086年1月17日;   位置:四川省炉霍县环城路,临团结路。区域内住宅人口不太密集,商业繁华度较差;   交通状况:区域内有明珠路、沿河东街等城市主次交通道路,距离汽车站150米,无交通管制,交通便利;   周围环境:附近有霍尔广场等,环境优美。周边多为住宅小区,人文环境较好,无污染源,整体环境状态良好;   基础设施: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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