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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万盛园南小区3幢一层南1~南3号连二层的房产

起拍价:

¥273.3万

将于3月2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蚁同志、陈同志:电话:0754-8698502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41.7万

保证金:

¥4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73.3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06.8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继承”,继承所得房未满5年的,需交房价20%的个税,税费大幅上升,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10时至2019年3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对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万盛园南小区3幢一层南1~南3号连二层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179474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五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五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支付宝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另外,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汕头澄海文冠支行,账号:44109101040004901。请备注“(2019)粤0515执恢55号拍卖款及竞买人姓名”,以便法院查收。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并在交齐拍卖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申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

十、拍卖成交后,因上述标的物存在租赁或者被第三人占用情况,故标的物的交接时间无法确定,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举报、
监督电话:0754-86985000
法院咨询电话:0754-8698502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10时至2019年3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万盛园南小区3幢一层南1~南3号连二层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179474号]。(注: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时间无法确定,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起拍价:2733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免交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五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五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竞拍卖流程及相关操作:蚁同志 陈同志0754-86985028(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需集中看样的应于拍卖开始10日以前提出申请,本院集中看样时间另行安排。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已经确认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可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九、拍卖成交后,因上述标的物存在租赁或者被第三人占用情况,故标的物的交接时间无法确定,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汕头澄海文冠支行,账号:44109101040004901。请备注“(2019)粤0515执恢55号拍卖款及竞买人姓名”,以便法院查收。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并在交齐拍卖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申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果本次拍卖流拍,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包括申请参与分配执行案件的债权人)可以在本次拍卖流拍后三日内书面申请以本次拍卖保留价(起拍价)抵偿债务。逾期不申请以物抵债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4-86985028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
监督电话:0754-86985000。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1、名称、范围估价对象为汕头市澄海区万盛园南小区3幢一层南1~南3号连二层南001、南003号,建筑面积为206.87㎡(一层92.61㎡,二层114.26㎡),其中洪伟群、陈财安共有得一层中的81.4㎡,其余建筑面积属洪伟群所有,分摊用地面积为44.62㎡,其中洪伟群、陈财安共有分摊17.56㎡属划拨,洪伟群分摊27.06㎡属出让。
2、权属状况根据粤房地证字第C6179474号,粤房地共证字第C1144927号《房地产权证》载明,估价对象权属人为洪伟群,陈财安共有,房屋取得方式为部分澄海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部分继承洪玩英房产。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7层。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出让,地号列1,图号城东,终止日期为2069年6月11日,于估价时点,使用年限为50.5年。该房地产已于2016年8月23日由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由(2016)粤0515财保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并委托评估〔评估委托书列:(2018)汕澄法司评委字第118号〕。
3、标的物概况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为澄海区万盛园南区小区3幢,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层数为7层。建筑物外墙面贴条形砖,配铝合金玻璃窗,水、电等设施配套齐全。外部整体观感良好。估价对象位于该建筑物的第1-2层,现作拆分为四套铺面使用。铺面进户门为不锈钢拉闸门。楼地面为地砖,内墙面、天花均刷乳胶漆。其整体采光、通风条件一般。估价对象临寺后街,周边商铺林立,商业气氛浓厚,这对其价格有一定正面影响。
4、区位状况分析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南临寺后街,西临县前街,周围有建行中山路支行、万盛园生活市场、以及常春园、万盛园等住宅小区,该区域各项生活、教育、市政等设施配套完善,规划环境条件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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