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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产

起拍价:

¥104.72万

将于3月24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余经理:电话1:18995031586电话2:0951-601413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6.3543万

保证金:

¥11.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04.72万

单价:

¥1.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7.4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24日10时至2019年3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95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8.4ccc1a33eFCO0y)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3月2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产,位于首创漫香郡小区内。建筑面积97.49平方米,主体结构为钢混结构,总层数33层,该标的位于33层,建造年代为2014年,其四至为:东临凤城北路,西临文景路,北临北三环路,南临凤城十二路。室内水、电、暖、讯、气等设施齐全;现空置,维护状况良好。该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西安市房屋登记簿》记载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2007年11月14日至2077年11月13日,房屋竣工日期均为2014年6月30日,40号楼23301号房买受人为翟孝俭。该标的已查封,故其他项权利信息不详。40号楼23301号房物业费、垃圾费、电梯费、公摊费等自2015年4月1日至今未交,暖气费2015年11月15日起至今未交。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鼓楼支行;账号:6228401207003320865)。

八、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办理二次过户费用增加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拍卖咨询: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余经理 
咨询电话:18995031586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法官0951-6922348法院
监督电话:  0951-6922035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产的拍卖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24日10时至2019年3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8.4ccc1a33eFCO0y)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产,建筑面积97.49m2评估价:1163543元;起拍价:1047200元;保证金:11.6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2月22日9时起至2019年3月23日17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余经理 咨询电话:1899503158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3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鼓楼支行;账号:622840120700332086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咨询: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余经理 
咨询电话:18995031586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法官0951-6922348法院
监督电话:  0951-6922035附:
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标的基本情况表标的名称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产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标的所有权人/房屋权益状况所有权证号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规划情况1100120004-1-40-2330133/3397.49成套住宅土地权益状况使用权证号地号地类用途分摊使用权面积m2西经国用(2012出)第035号/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总面积m2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114172.93出让2077年11月13日 标的实物状况本次拍卖标的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产,位于首创漫香郡小区内。建筑面积97.49平方米,主体结构为钢混结构,总层数33层,该标的位于33层,建造年代为2014年,其四至为:东临凤城北路,西临文景路,北临北三环路,南临凤城十二路。室内水、电、暖、讯、气等设施齐全;现空置,维护状况良好。该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西安市房屋登记簿》记载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2007年11月14日至2077年11月13日,房屋竣工日期均为2014年6月30日,40号楼23301号房买受人为翟孝俭。该标的已查封,故其他项权利信息不详。40号楼23301号房物业费、垃圾费、电梯费、公摊费等自2015年4月1日至今未交,暖气费2015年11月15日起至今未交。他项权利状况他项权证号 抵押权人 其他权利状况查封情况现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租 赁无钥 匙无限购情况不限购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咨询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0951-6014139 余经理 
咨询电话:18995031586   ㈠标的范围标的为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建筑面积为40-23301号房97.49m2。㈡标的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标的宗地为建筑物分摊土地,坐落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用途为住宅。目前宗地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宗地红线外达到“八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通有线电视)及宗地红线内达到“八通一平”( 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通有线电视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2、建筑物实物状况标的位于西安市首创漫香郡小区40号楼2单元3301室,建筑面积为97.49m2,详见下表:㈡标的权属状况1、不动产权利状况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本次标的权属状况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西安市房屋登记簿》记载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2007年11月14日至2077年11月13日,房屋竣工日期均为2014年6月30日,40号楼23301号房买受人为翟孝俭。2、标的使用管制标的房屋现状用途为住宅,无其他管制条件限制。
3、相邻关系的限制标的与周围建筑物及道路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4、标的他项权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已被查封,尚未设立租赁权、其他权利状况不详。㈢标的区位状况1、位置:标的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40号楼23301号房,位于首创漫香郡小区内,四至为:东临凤城北路,西临文景路,北临北三环路,南临凤城十二路。2、外部基础设施条件:标的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现已达到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路、供热、通讯、通气、宽带网络等市政基础设施。3、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标的周围有运动公园、长安医院、西安上医医院、未央医院、艾毅多元智能幼儿园、物廉美超市、华润万家超市、人人乐、汉神购物广场、熙地港购物城、南堂小学、西安市第十六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较高。4、周围环境状况①居住环境情况标的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漫香郡小区内,该小区为花园洋房社区,整体绿化较高,宜居生活配套齐全。②大气、水文、声觉、视觉及卫生环境标的所在区域以商业房和商品房居住区为主,周围空气质量较好,地下水及饮用水均无污染,周边无较大噪声污染,也无辐射、固体废物等污染,周围建筑物规划整齐,视野开阔,其可视性较好;标的所在区域生活垃圾集中封闭收集,卫生清扫及时,卫生环境清洁。③人文环境标的所在区域人口数量适中,密度适中,人口素质较高,人文环境较好,周围治安状况良好。
5、交通状况:标的以北1公里是亚洲高铁客运站北客站,已实现通达一线城市,国内外各地一日游的高铁网络。地铁2、4、13号线均在北客站交汇,距咸阳机场约20公里,北侧为东三环及绕城高速紧临花马池西街,距盐池县长途客运站较近,周围有5路公交车站点,交通条件较好,区域内有停车场可停放车辆。
6、注:40号楼23301号房物业费、垃圾费、电梯费、公摊费等自2015年4月1日至今未交,暖气费2015年11月15日起至今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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