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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黄塘镇聚龙小镇陶然居11#1105号房产

起拍价:

¥79万

将于3月25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惠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0595-2730063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7.37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9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2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0.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竞买须知》、《拍卖公告》及惠安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刊载的内容已全部知悉、理解并完全接受其条款规定的约束。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资格限制及竞买成交规则
(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资格限制: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竞买成交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如欲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执行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本标的物没有享有优先购买权或者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新的应价的,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由网络司法拍卖系统自动解除冻结,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附属设施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价格。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惠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0310010010000134152 ),不得通过支付宝直接缴交拍卖款成交余款。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可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拍卖款收据。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管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与本次转让相关的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过户资质、办理时间、流程、拍卖标的物上原有拖欠及竞得后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负担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处罚,甚至拆除。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与本次过户相关的双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法院因案件情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暂缓或撤回拍卖。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移交的,法院有权撤销拍卖,竞买人应无条件接受同意撤销拍卖,只接受退回已交的拍卖成交价款本金,不计付利息也不作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竞拍公告

福 建省 惠 安 县 人 民 法 院拍 卖公 告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3月25日10时至2019年3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95/07,户名:惠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惠安县黄塘镇聚龙小镇陶然居11#1105号房产。评估价:127.37万元,第一次起拍价:90万元,第二次起拍价:79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完全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拍卖标的可能涉及的装修、租赁、标的物移交、税费拖欠、户籍、权属界定、“凶宅”等方面的纠纷情况,自行判断处理。
(二)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四)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与本次转让相关的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甚至拆除。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恶意竞买悔拍的,将受到罚款、拘留等司法处罚。
(六)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相关资质、办理时间、流程、税费及其他费用负担等情况,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到税务、不动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咨询时间:开拍前五个工作日起接受咨询(仅限上班期间)。

四、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执行事务中心书面提交有关材料。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所能知道的当事人、已知优先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惠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0310010010000134152 )。

九、法院只认可实际到达本院指定账户的转账汇款事实,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而影响到参与竞买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本院同时发布的《竞买须知》、《财产调查情况表》等材料。缴纳保证金的,即视为已完全阅读、理解、同意我院上述所有公告材料。 
咨询电话:0595-27300631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惠安法院执行局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财产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标的名称惠安县黄塘镇聚龙小镇陶然居11#1105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闽0521执3448号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惠房权证黄塘字第201600334号土地使用权证无标的所有人王强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不明土地用途不明租赁情况不明过户情况不明占用情况空置钥  匙无钥匙权利限制情况
1、2017.5.10被惠安县人民法院首封当事人情况申请执行人曾美雄标的物所有人王强优先购买权人不明是否组织看样不组织看样需要特别说明毛坯房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3《拍卖款收据》标的物介绍(详见附件:中利资评报字(2018)QZ第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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