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黄冈拍卖房 > 罗田拍卖房 >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滨河路(天宝花园天祥苑2号楼)的房产及车库

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滨河路(天宝花园天祥苑2号楼)的房产及车库

起拍价:

¥34.24275万

将于3月7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法官:手机:1817150153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0.05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4.2427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6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4.5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7日10时至2019年5月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7/1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35.YfACbY,户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市新洲支行,账号:556057520717),并在缴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衡州大道4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房产具体面积以过户时为准,不影响本次变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十三、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根据法律规定由买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变卖成交后,变卖人不负责该房屋的腾退。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7-893510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171501538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变卖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7日10时至2019年5月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7/1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35.YfACbY,户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被执行人王继能所有的位于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滨河路(天宝花园天祥苑2号楼)的房产及车库(不动产权证号:罗田县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07311号和罗田县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05730号)。罗田县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07311号房地产(车库)评估价:每平方米3,509元;罗田县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05730号房地产(住宅)评估价:每平方米3,163元;车库和住宅总价400,500元。房屋结构、装修等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变卖价:342427.5元,保证金:40000元,增加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19年3月5日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负责变卖房屋的腾退。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3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成交之日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洲支行,账号:556057520717)。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18171501538,监督电话027-89351019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洲区衡州大道43号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8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1
8)鄂0117执367号执行员和电话陈正旺:18171501538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王继能所有的位于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滨河路(天宝花园天祥苑2号楼)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罗田县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07311号和罗田县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05730号)。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滨河路(天宝花园天祥苑2号楼)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不动产权证号:罗田县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07311号和罗田县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05730号;原件在王继能手。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执行员陈正旺。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本院首封。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
联系电话等)无租赁。6.有无优先购买权?无。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执行员签名 :陈正旺                                移送部门盖章时间:2018年10月9日

评论

发 表

上一条:渑池县韶鑫苑小区1号楼西单元7层西户住宅一套

下一条:长葛市长社路中段南侧安和小区房地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