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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头工新村花园小区二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一套

起拍价:

¥10.288万

将于3月1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睢海波:电话1:15001659555电话2:0994-673571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86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0.288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2.8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的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两工作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两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看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竞买成交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也可至法院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余款缴纳后请买受人及时与网拍工作人员预约(电话:0994-6735715)于每周二至周四工作时间到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新疆吉木萨尔县孚远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因工作需要其余时间不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账号:809010012010119456682,开户银行:吉木萨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行号:40288570010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予以处罚。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我院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十二、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提供的过户材料后一个月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工作人员将作出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的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盖印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同时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94-67357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94-6735715,QQ:4659850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拍公告

新疆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关于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头工新村花园小区房产进行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于2019年3月1日10时至2019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二次拍卖竞价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头工新村花园小区二号楼1单元401室。包括:
1、二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一套,该房屋修建于2012年;
2、房屋外墙刷防水涂料、塑钢窗、防盗门、楼道为砼地面、楼梯扶手为铁质护栏等; 3、土地证明,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吉木萨尔县2011吉土征拨字第056号,位于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头工街村乌奇路北侧,为划拨让取得,房屋面积92.83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该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上信息为标的物概况,详情见评估报告。起拍价:10288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实地查看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接受咨询,竞买人可以直接来我院执行庭咨询相关事宜。标的物具体情况有意者可前往查看,竞买人可在开拍三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实地查看,时间暂定为2019年2月22日10:00-12:00,至小区所在地查看,逾期不再组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房,未看房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络上支付,详细情况请咨询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账号:809010012010119456682,开户银行:吉木萨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行号:402885700101)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汇款、网银或至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交纳。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工作人员将作出《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的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盖印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同时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94-6735700
法院咨询电话:0994-673571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头工新村花园小区二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一套处置依据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查封所有人路文江标的物现  状土地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划拨取得评估价格128600元建筑面积92.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11年开始使用终止日期待土地登记部门确认地上附着物(详见评估报告)机器设备无;税费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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