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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复兴镇第三村(望谟县王母街道办事处东街变电站旁)土地及地上附作物(房屋)

起拍价:

¥69.0687万

将于2月1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望谟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司法官

电话1:18008592175电话2:0859-366068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5.27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变卖价:

¥69.0687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8.1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0㎡

学区房: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变卖须知

望谟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 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1日10时起至2019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59/06 ,户名:望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所有权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办理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要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全款金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的全款金额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月31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款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价款全款金额,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款全款金额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款全款金额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被冻结的变卖价款全款金额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细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标的物相关变更登记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看样,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司法官。联系电话:0859-3660682)。

九、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的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款全款金额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变卖成交价款(扣除变卖价款全款金额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的账户,买受人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若,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终止变卖和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望谟县人民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859-4614908。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59-36601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望谟县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859—3660682                                         望谟县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变卖公告

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1
8)黔2326执167号 望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1日10时起至2019年4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59/06 ,户名:望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望谟县复兴镇第三村的土地【土地证号:望集用(2010)0161号;土地坐落:望谟县复兴镇第三村;土地面积:199.08㎡;土地性质:集体划拨】及地上附作物(竞买人限制:竞买人需为望谟县复兴镇第三村集体成员)。

二、变卖价:690687.00元;评估价:852700.00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年1月20日10时起至2019年1月31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双休日除外),联系人:司法官,联系电话:0859-3660682。

四、变卖方式:
1、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款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者,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价款全款金额,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款全款金额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款全款金额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款(扣除变卖价款全款金额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望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1257340)。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9-3660682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联系地址:贵州省望谟县平洞大道中段(望谟县六中旁)。                                          望谟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望谟县复兴镇第三村(望谟县王母街道办事处东街变电站旁)土地【土地证号:望集用(2010)0161号;土地坐落:望谟县复兴镇第三村;土地面积:199.08㎡;土地性质:集体划拨】及地上附作物(房屋)。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卢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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