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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祥云春晓金盾花园1号楼3单元3层301号房

起拍价:

¥35.883万

将于1月1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高法官.

电话:0711-35900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9.87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变卖价:

¥35.883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9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6.53㎡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变卖须知

拍卖须知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月19日10时起至2019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76.vNb6k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3月2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华容支行,账号:1811004929200000888),并在2019年4月9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地址: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6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1-35901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11-359260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9日

变卖公告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19日10时至2019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76.vNb6kn。户名: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祥云春晓金盾花园1号楼3单元3层301号房。房产权证号:110820440+110820441,建筑面积96.53平方米,评估总价值为39.87万元,整体起拍价:35.883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月2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3月2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华容支行;银行帐号:181100492920000088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鄂永房【2018】(估)字第EZ0028号房地产价值报告。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11-3592609法院
监督电话:0711-359011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67号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9日

标的详情

建筑物设备及装修 经现场查勘,估价对象为钢混结构,水、电齐全,各项服务设施配置完善。估价对象建筑承重构件完好,非承重墙完好坚固,外墙为涂料,室内装修情况如下: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实木门,塑钢窗;客厅为复合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石膏板造型吊顶;餐厅为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石膏板造型吊顶;卧室为复合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石膏角线加乳胶漆天棚;厨房、卫生间为地砖地面,瓷砖到顶墙面,铝扣板吊顶。使用及保养估价对象约建成于2010年,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估价对象建筑物结构完好,地基基础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完好,非承重墙无损坏,整体面层较平整,上下水管道通畅,电器设备线路、各种照明装置完好,绝缘较好,其他设备使用正常。       用途:估价对象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土地地类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设定用途为住宅。权利状况:罗来安、严冬来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开发利用程度:红线内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气)及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建筑物结构:钢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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