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凉山拍卖房 > 宁南拍卖房 >房屋

房屋

起拍价:

¥52.12万

将于1月2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宁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国军

电话1:18981582102电话2:0834-4560023电话3:0834-45600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2.12万

保证金:

¥5.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52.1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48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9.63㎡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29日10:00时至2019年1月31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m.tb.cn/h.zz7koiA?sm=2f874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管应云、王德琴所有的位于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的房屋一套。起拍价:52.12万元,保证金5.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拍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拍。如参与竞拍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9年1月28日前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公告发布起至2019年1月28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

四、本次竞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考察或咨询。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2月3日16: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南县支行,户名:宁南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账号:226421010400095240000000002)。

十、司法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f-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四川省宁南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834-456002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竞拍公告

宁南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凉山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南支行与管应云、王德琴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管应云、王德琴所有的位于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09.63㎡,拍卖房屋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新城丽景字第211号、211-1号,拍卖房屋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2016)第416号]进行评估、拍卖。本院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房屋一套 [建筑面积109.63㎡,拍卖房屋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新城丽景字第211号、211-1号,拍卖房屋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2016)第416号]。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管应云、王德琴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张国军          电话:18981582102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信息拍卖房屋所有权人:管应云、王德琴拍卖房屋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房屋建筑面积:109.63平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新城丽景字第211号、211-1号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2016)第416号

评论

发 表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