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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老检察院内)未竣工公寓建筑楼。

起拍价:

¥1700万

将于12月27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凤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法官

手机:1737434612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200万

保证金:

¥20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报名人数:

0人

变卖价:

¥1700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7.7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50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变卖须知

拍卖须知    凤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7日10时至2019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凤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凤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sf.taobao.com/0743/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老检察院内),一栋初步建成但尚未验收的公寓建筑楼。部分土地使用权:凤国用(2013)第G010558号、凤国用(2014)第G010653号。该建筑楼参考面积:4500㎡(具体面积以土地房产部门办证核实为准)。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参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结束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7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凤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凤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县支行,账号:1915011129200085052),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教程:(//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并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凤凰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43-322702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43-3668215  13407437788(石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凤凰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变卖公告

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变卖拍卖)凤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7日10时至2019年2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凤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凤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0743/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老检察院内)一栋公寓建筑楼。部分土地使用权:凤国用(2013)第G010558号、凤国用(2014)第G010653号。该建筑楼参考面积:4500㎡(其具体面积以土地房产部门办证核实为准),标的物议价2200万元。特别提示:
1、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2、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评估报告(议价协议)、执行裁定书请在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进行下载。    4、该拍卖标的消防设施尚未安装、化粪池项目尚未完成,整体未验收。    5、公寓楼外停车场可优先租赁给买受人,其具体事项由买受人与业主自行协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变卖价:17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获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家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加价幅度:80000元。

二、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标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凤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凤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县支行,账号:1915011129200085052),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请在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进行下载。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17:00。有意看样者请事先通过电话咨询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标的看样预约
咨询电话:0743-3668215;13407437788(石先生)执行法官:0743-3668215,17374346218张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743-3227022;
联系地址: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位于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老检察院内),系一栋初步建成但尚未验收的公寓建筑楼,目前该公寓楼项目竣工初验已验收合格,尚有部分分分项工程未完成如消防、化粪池项目、电梯安装等工程,公寓楼外有停车场,可优先租赁给买受人,具有事项由买受人与业主自行协商。部分土地使用权:凤国用(2013)第G010558号、凤国用(2014)第G010653号。该建筑楼参考面积:4500㎡(其具体面积以土地房产部门办证核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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