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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舒秀华位于沅陵县沅陵镇23号小区黄姑路住房一套

起拍价:

¥17.51万

将于12月27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沅陵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胡法官

手机:173780337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7.51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17.51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7.36㎡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7日10时至2018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股权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股权看样人系竞买人自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院暂不支持线下报名,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申请执行人可以不缴纳或缴纳部分保证金报名参拍,如需享有此项权利,请申请人在开拍三个工作日前(法定休息日除外)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三日前(法定休息日除外)向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期3日前(法定休息日除外)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沅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沅陵支行,账号:7007 0311 000 000 97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买受人承担。该股权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法定孳息、分红等股权收益不在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45-42297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378033780胡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本房屋位于沅陵县沅陵镇23号小区黄姑路。所在住宅楼建成于2004年,混合5层,层高3米,预制板楼,现浇楼梯,24实心墙体,干粘石外墙面,白灰内墙面。本房屋处于五楼,结构为两室两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为67.36平方米,室内水电设施齐全。外门为防盗门,内门为木制门。窗户为铝合金窗,窗外为不锈钢防盗网。客厅为强化地板,厨房、卫生间、过道为地板砖地面,卧室为木地板。卫生间塑料扣板吊顶。主卧室有3米宽2.8米高的壁柜。厨房灶柜台面为大理石。本住房位于沅陵县南岸御江苑小区入口正对面,距离沅陵县凤鸣学校200米左右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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