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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泉广场A幢1层22号的房产

起拍价:

¥60.111万

将于12月21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楚雄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周法官

电话:0878-338675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6.79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60.111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9折

竞价期:

48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58.75㎡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泉广场A幢1层2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房权证南房字第09224号;土地证号:南国用(2009)第0599号,建筑面积:58.75平方米,设计用途:车库】。起拍价:人民币60111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零壹仟壹佰壹拾元整),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2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调查及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1月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53050170613600000149),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领取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为方便当事人缴纳款项和法院管理交易记录,所有款项缴款方式均为支付宝转账交易。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再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上述拍卖须知条款,因未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内容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十、如有其他相关事宜本院于2018年12月21日10时以前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0878-3386756(周法官)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房屋坐落: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泉广场A幢1层2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房权证南房字第09224号;土地证号:南国用(2009)第0599号】结构:框架结构设计用途:车库房屋状况:总层数3层,该房屋所在层为1层,建筑总面积58.75平方米。入户卷帘门,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纸,商铺上方有钢架阁楼、钢架扶手楼梯,塑料推拉窗带不锈钢防盗栏;带独立卫生间,地面墙面铺地砖,顶面刷白,铝塑玻璃门,室内水电卫齐全,房屋使用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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