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文山拍卖房 > 砚山拍卖房 >马正、沙伟吉共有的位于砚山县平远镇商贸街土地及房产

马正、沙伟吉共有的位于砚山县平远镇商贸街土地及房产

起拍价:

¥194.88万

将于12月6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砚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法官

电话1:0876-3121096电话2:0876-312487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43.6万

保证金:

¥19.48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变卖价:

¥194.8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37.67㎡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6/09,户名:砚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上午10时起至2019年2月3日上午10时止(延期的除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循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9488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于2019年2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砚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砚山县支行,账号:53001677236051003840)。并在2019年2月22日下午16时前(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在变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变卖标的物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不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6-312209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876-312109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马正、沙伟吉所有的位于砚山县平远镇商贸大街土地及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平房字第2009038号,建筑面积537.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砚国用(2009)字第00194号,使用权面积700平方米。

评论

发 表

下一条:砚山县维摩乡岔路口省道【206】线旁的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