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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起拍价:

¥234.2386万

将于12月5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赫章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田法官

电话1:18008575898电话2:0857-322231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49.19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234.238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9.4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614.27㎡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2月5日10时至2018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A6EAC45B1E5BD5863B13CE3582169025,户名:赫章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
1、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肖某余、温某所有的位于赫章县城关镇小康二路南侧九号的房屋一幢。(详细情况见标的物详情和视频)2.限购情况:不限购。3.价格:本次所拍房屋评估价为2491900.00元,本次 起拍价:2342386.00元,保证金:2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4.税费负担情况;本次拍卖不提供发票,起拍价中不含税收,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税费(税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意者可行至税务部门咨询);所拍标的产权变更、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8年12月2日前向赫章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赫章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注意:标的物所有权人登记为竞拍成功淘宝账号所有人,如需登记多人或他人为所有人(拍卖标的能否登记多人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须在开拍前向赫章县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委托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2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实地看样地址:贵州省赫章县城关镇小康二路),特别提醒,该房屋存在租赁情况,其中房屋一楼的门面租赁期到2022年2月10日,二楼至四楼租赁期到2023年12月23日止,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12月1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赫章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2376917,银行行号:301701000026),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贵州省赫章人民法院(地址:贵州省赫章县城关镇环城路黄泥坡岔路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57-3230095(赫章县人民法院监察室)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857-3222312,1800857589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赫章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屋)(本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四川天成房地产司法鉴定[2018]第0082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毕节市赫章县城关镇小康二路南侧九号01幢商业、住宅房    拍卖依据    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肖某余、温某    拍品现状    使用性质    商业、住宅    一楼    门面(租赁期限到2022年2月10日)    二楼至四楼    旅社(租赁期限到2023年12月23日)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赫章县人民法院查封;  2.门面租赁期限到2022年2月10日,旅社租赁期限到2023年12月23日;  3、是否抵押:是;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该房屋位于赫章县城关镇小康二路南侧九号01幢,性质为商业加住宅,房屋原所有权人为肖某余,共有人为温某,《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赫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6005468号,混合结构,建于2000年,建筑面积614.27平方米(其中:第一层营业:35.52平方米,第二至五层住宅:578.7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2003-029,土地使用面积135平方米,邢志伟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别说明:该房屋有租赁情况(其中一楼门面的租赁期限到2022年2月10日,二楼至四楼的租赁期限到2023年12月2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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