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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沅陵县筲箕湾镇银华山村树林组谢家秀所有的两层楼砖房一栋

起拍价:

¥45.86万

将于12月20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沅陵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姚祖坤

手机:1737803377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5.86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45.8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58.86㎡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日10时至2018年12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沅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沅陵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沅陵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房地产四址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证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它责任。本标的中的无产权证面积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拍卖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拍卖标的的基础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各种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和支付。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年12月25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户名:沅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7007 0311 0000 00973),余款由买受人账户支付,并在2018年12月29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沅陵县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沅陵县沅陵镇建设西街41号)签署《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将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交付标的。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沅陵县人民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沅陵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45-42334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沅陵县人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745-4229788;1737803377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9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住房地处沅陵县筲箕湾镇银华山村树林组,建于2016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住房为1栋,包括主房和偏房,主房建筑面积约236.44平方米,砖木2层,1层高3.9米,2层高3.4米,24实心墙体,外墙侧面和正面为面砖、背面为砂浆、除车库为卷闸门、水泥地面、砂浆内墙面外,其他房间内墙墙群为面砖、墙面为墙漆,地面为地板砖,防盗门,铝合金窗,窗装防盗网,瓷瓦屋面,屋顶防古装饰。偏房建筑面积约22.42平方米,高约2.4米,水泥空心砖墙体,正面为面砖,侧面和背面为砂浆,内墙面为墙漆,瓷瓦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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